中情局局長神祕飛抵莫斯科!美提前通知烏克蘭 代表團離開前別攻擊 09:00
YouTube APP提高iOS系統支援門檻!這款經典iPhone被放生 08:45
篩掉公共負擔!川普再收緊入境美國 全球移民簽證申請暫停 08:20
聽新聞 0:00 /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直播搭上國中妹!男完事秒封鎖丟包 緩刑期再犯判8月監護1年
2026-08-26 08:45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性行為苗栗縣陳姓男子透過抖音直播結識年僅14歲的少女,相約住處發生性關係後,即將對方封鎖後離去,少女求助鄰居報警,陳男辯稱「她到我家後跟我說要做」。一審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8月,刑畢施以監護1年;陳男不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駁回上訴。
檢警調查,陳姓男子在2025年4月間透過軟體抖音,結識剛滿14歲的國中少女,雙方聊了2天,陳男明知對方尚未成年,仍於2025年4月26日下午5時7分許,邀約少女至其位於苗栗縣的住處房間內,在合意情況下發生1次性行為。
事後陳男未依約載少女去搭車,反而將其封鎖後,逕自離去,少女無助下向鄰居求援報案。檢方偵查後,依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陳男。
苗栗地院審酌,陳男明知少女心智尚未健全仍與之發生性行為,且其在兒少性剝削前案緩刑期內再犯,雖達成和解卻未依約給付賠償金;但考量其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鑑定認案發時辨識能力顯著降低,依法減輕其刑,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8月,因中高再犯危險,宣告刑畢施以監護1年。
陳男不服提起上訴,主張自己為中度智能障礙且工作不穩定,並非刻意不履行和解條件,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酌減其刑並從輕發落。
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陳男未能克制情慾侵害少女身心,客觀上無特殊原因足以同情,不符刑法第59條減刑要件,原審量刑及監護處分均屬妥適,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尚未確定。
苗栗縣陳姓男子涉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駁回上訴。示意圖/Ingimage 直播 丟包 國中 苗栗 性行為
台中退休醫師外遇生子訴離 妻「消極不修復」法官判離二審駁回
遭主管盯視、碰觸又當眾咆哮 新竹知名車廠女員工離職獲判資遣費
剴剴案翻版!桃園惡保母虐打6月男嬰頭骨骨折致死 二審仍判8年半徒刑
獨/北市刑大科偵隊長收賄百萬羈押禁見 警界明日之星上囚車畫面曝
國1北上湖口至楊梅「紫爆」 聯結車追撞貨櫃車側翻事故…建議改走國3
國道1號北向楊梅路段今天凌晨發生重大車禍,高速公路局表示,今天凌晨3時1分,在國1北向75.5K楊梅前,發生1輛聯結車追撞1輛貨櫃車,其中1車側翻占用全線事故,目前開放外側路肩通行。建議用路人可以先下湖口出口之後,再從湖口入口進入主線。現場仍在進行拖吊作業,行車速度相當緩慢,建議改走國3。
2026-08-26 06:21
快改道 國3南下96.7K寶山路段聯結車和4小客車連環撞
高速公路局北區交控中心說,今天上午8時46分,國道3號南下96.7K過寶山休息站,發生1輛聯結車和4輛自小客車追撞事故,占用外側2線車道。
2026-08-26 09:00
直播搭上國中妹!男完事秒封鎖丟包 緩刑期再犯判8月監護1年
苗栗縣陳姓男子透過抖音直播結識年僅14歲的少女,相約住處發生性關係後,即將對方封鎖後離去,少女求助鄰居報警,陳男辯稱「她到我家後跟我說要做」。一審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8月,刑畢施以監護1年;陳男不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駁回上訴。
2026-08-26 08:45
國1湖口段凌晨3車連環撞 半聯結車側翻占滿車道2人傷
國道1號新竹縣湖口路段今天凌晨發生3車追撞事故,一輛營業半聯結車疑因駕駛精神不濟,撞上前方同車道的半聯結車後失控翻覆,占用全線車道,後方另一輛全聯結車閃避不及撞上,造成2名駕駛受傷送醫,事故現場一度全面封閉,至上午7點左右排除恢復通車。
2026-08-26 08:44
影/新竹市東大路民房突起火3人受困 消防員即時引導逃生
新竹市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三段一處民房今天早上7時36分發生火警,現場濃煙竄天,消防局獲報派員趕抵,所幸即時將受困3人引導逃生,未釀憾事,起火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2026-08-26 08:36
國1北上湖口凌晨2事故 小客車追撞事故班作業及緩撞車…聯結車翻覆塞爆
高速公路局北區交控中心說,今天清晨4時27分,國道1號北上84.4K湖口前,發生1輛自小客車追撞事故班作業車及緩撞車,占用全線車道,一度封閉。今天清晨5時44分開放內線通行。可以先下湖口出口之後再從湖口入口進入主線。
2026-08-26 06:36 共 0 則留言 規範-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