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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參選竹北市長會是一記空包彈」 黃揚明曝規定:無法完成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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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圖/記者李毓康攝)

▲李貞秀。(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日前遭民眾黨開除黨籍的前立委李貞秀今(26日)一早宣布參選竹北市長,更喊話「2026我準備好了」。對此,媒體人黃揚明指出,這其實不是震撼彈,而會是一記「空包彈」。既然中選會今年已明訂要以「繳交除籍證明日期起算滿10年」為標準,那麼李貞秀登記參選後,自然會被列為「不符資格」而無法完成登記。後續的司法訴訟,可能才是李貞秀的目的。

針對「李貞秀宣布參選竹北市長」一事,黃揚明指出,因為中選會7月已表明,針對今年地方公職人員候選人資格審查,若遇到原大陸地區人民申請登記為候選人的案例,依大陸委員會今年4月16日函釋及內政部3月16日召開「研商戶政資訊系統新增原籍大陸地區人民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文件日期」會議決議。

黃揚明指出,各縣市選委會將請戶政事務所協助查詢候選人是否有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註記及繳附日期,以審查候選人是否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會以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日為起始日起算,是否已在台灣地區設籍滿10年」。

黃揚明提到,而李貞秀之前不分區立委被執政黨認定不具參選資格,就是因為她2025年3月才赴內政部提交除籍證明書。不過,最後她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是因為被民眾黨開除黨籍,因此她還沒有機會獲得解職的行政處分,以及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的救濟資格。

黃揚明強調,既然中選會今年已明訂要以「繳交除籍證明日期起算滿10年」為標準,那麼李貞秀登記參選後,自然會被中選會列為「不符資格」而無法完成登記。後續的司法訴訟,可能才是李貞秀的目的。

而在今年5月李貞秀就曾不滿中選會發函立法院註銷她的立法委員名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法院則認定未循訴願程序,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裁定駁回。

▼政治評論員黃揚明。(圖/《豈有此呂》)

▲▼ 政治評論員黃揚明。(圖/《豈有此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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