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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法庭审结了一起民事案件,文书称4个月前,年近七旬的徐阿姨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索要15年来的“带孙费”,共计36万余元。
在徐阿姨的陈述里,儿子自从与前妻离婚后,长年在外,从未对女儿尽过教养义务。多年来,孙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与医疗费等,都由徐阿姨独自承担。2026年1月,在法院的多轮调解下,徐阿姨的儿子将20万元存款打入以孩子名义设立的账户,作为对母亲过往抚养支出的一次性补偿。
带孙15年倒贴36万,徐阿姨状告亲生儿子要“带孙费”
几乎在同期,北京与福建也公开了两起“带孙费”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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