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白立委聯手掌控立法院議事主導權後,本屆立法院「常態延會」已成慣例。自2025年2月以來,立院一路延會至今年8月底;然而,長期延會下,立委卻未展現應有的議事效率,反而暴露出嚴重的議事怠惰爭議。據統計,目前立院累積至少超過180案的預決算案、財團法人預決算及行政命令,皆因委員會未實質處理,導致全數超過法定審查期限。延宕案件涵蓋多個委員會,首先,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交付審查的外交部、僑委會、國防部、國安局及退輔會等單位,涉及111至113年度的93案總預算決議及補助彙總表,以及112至114年度的35案相關決議,均已遠超過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此外,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13及114年度預算書案等16案,也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另,前兩年度112及113年度決算書案等10案,更超過「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查期限。不僅預決算案大塞車,涉及民生、法制的行政命令審查同樣遭到空轉拖延。有關行政院函送修正的「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等14案、內政部修正「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等6案,以及衛福部修正「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等7案,全數超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規定的審查期限。值得關注的是,不少議案更是當初藍白立院黨團在院會要求交付委員會審查,結果案子完全不處理、不排審,拖到超過審查期限,其中包含「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等。去年10月9日司法院函送「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後,民眾黨團於去年10月31日在院會提議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院會更於今年4月10日同意展延審查期限,未料拖到今年8月14日提報院會時,該案竟已再次逾越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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