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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標案5度後擴變899萬 顏若芳:以蔣萬安粉專宣傳可省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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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官方臉書粉專「我是台北人」被爆疑似花公帑買外國網軍!台北市議員顏若芳今(31日)在市政總質詢指出,得標廠商自2024年得標後,連續變更5次契約到今年,都不用重新招標,預算從300萬元變成899萬元,變成無止境的錢坑,不合預算邏輯。觀光傳播局長余祥說明,是因為不希望臉書營運中斷,因此標案可以「後擴」,最後的期限是2027年。顏若芳表示,若以立法院的標準,蔣萬安的個人粉專有56萬,「我是台北人」臉書粉專有33幾萬,蔣萬安自己多貼連結宣傳「我是台北人」都比廣告投遞有用,「這180萬都可以省下來了」。觀傳局指出,整個標案金額約300萬元,包括臉書「我是台北人」粉專及官方LINE帳號營運,其中臉書經費約181萬元。不過,顏若芳指出,廠商自2024年得標後,變更了5次契約,每一年都這樣擴編,直到今年,預算從300萬變成899萬,「任由它開,廠商都是它」,變成錢坑,不合預算邏輯。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余祥說明,因為不希望臉書的營運中斷,因此在招標時寫得非常清楚,標案有後擴三年的機會,最後的期限是2027年,每年有固定的預算,並非任由廠商開。顏若芳認為,應該以連續預算的方式標明,不是用不斷後擴的方式辦理。余祥表示可以研議。而市府以「投放錯誤」解釋出現大量外國帳號留言的情形,議員林亮君、顏若芳都要求懲處。蔣萬安表示,會依合約要求懲處;余祥補充說明,將依合約損害市府形象及經營成效未達標計算懲處金額。顏若芳進一步質疑「只有這一條投放錯誤嗎?」余祥斬釘截鐵表示,只有這一條投放廣告,吸引到東南亞民眾來留言。但顏若芳質疑說謊,表示依META廣告檔案庫資料,自2019年8月31日迄今,「我是台北人粉專」從未在印尼投過廣告;余祥則稱「公開平台確實沒有,但後台有」兩人各執一詞,余祥強調將在會後提供資料。顏若芳指出,蔣萬安個人粉專有56萬,「我是台北人」粉專有33幾萬,若以中央立法院的標準,蔣萬安自己多貼連結宣傳「我是台北人」都比廣告投遞有用,「這180萬都可以省下來了」。拿市民的納稅錢買國外假帳號粉飾太平,是對市政透明最大的踐踏。呼籲蔣萬安全面徹查各局處社群平台是否有類似履約情形,建立「社群委外案自動核查機制」主動稽查異常流量。此外,對於廠商以不當手段詐取政府預算,必須依據勞務採購契約從嚴處置。若查證屬實,針對提送請款文件虛偽不實、違反誠信條款之情事,應立即扣罰款項並沒收履約保證金;情節嚴重者,更應以偽造文書強制斷約,並將該廠商列入全國黑名單停權3年。蔣萬安允諾用一個月的時間全面檢視,除了依合約懲處,也會檢視行銷是否有效果。未來會在合約訂定明確的標準,好好地確實行銷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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