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關人員於昨日(3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8歲抵港內地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3,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62,100元,應課稅值約45,600元。
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5個月及罰款2,000元。
海關歡迎判刑,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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