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女子小古的职场维权事件登上热搜。2019年小古入职某公司,工作了六年半后,自2025年9月无故被搬走电脑、被踢出845个工作群,坐了一个月冷板凳,无奈被迫离职,最后半月工资只拿到55元。经过自己从社交媒体控诉到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等长达近一年的维权努力,终于在上月底二审胜诉后,公司才支付判决款项,但仍拖欠6个月社保和公积金,小古将继续依法维权。
她的工作遭遇和维权经历,之所以能够冲上热搜,实乃每个打工者都或多或少遭遇过类似不同程度的工作经历。在成为律师之前,我同样遭遇着这样的荒诞事情。
2000年,本科毕业。那时正是初代互联网热潮,我不免俗地找了一家美资互联网公司。为了证明自己,每天早八点到公司,晚上九点左右才离开。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我还忙着恶补IT知识,内心满是感激,特别想把这份工作做好。
然而,就在我即将走完FESCO流程之际,收到离职通知。午饭时还和HR有说有笑地逛超市,四点便被HR通知离职,要我五点前离开公司。甚至,连备份学习资料的时间都不给,要求我立即离开工位。HR给出的理由是,防止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只在临出门的时候,HR低声告知,她也是刚收到小道消息,公司换了新部门主管,而新主管与老主管有矛盾,所以新主管要把老主管的人全部裁掉,要走的不是我一个,只不过因为我尚未完成FESCO流程而成了第一个。就这样,我的第一份工作,同时体验了西方管理的“高效”与东方管理的“宫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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