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潮州愛國夜市11歲男童獨自推攤車賣芭樂,社工在警方的陪同下到場查看,並再次勸戒父親。(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莊智勝/屏東報導
日前屏東有民眾目擊,一名年僅11歲的小男童獨自推著攤車在潮州愛國夜市裡賣芭樂,跑馬燈上還寫著「幫忙家裡賺錢脫離貧窮」,相關畫面上傳threads後引起網友討論。對此,屏東縣社會處表示,該案已列管追蹤多年,過去也曾多次進行勸導,此次社工走訪後再度當面勸戒父親勿讓兒童於夜市擺攤,後續擬評估依違反兒少權法開罰。
網友拍下的影片中,4日晚間9時許,年僅11歲的男童獨自一人推著攤車,在愛國夜市裡穿梭賣甘草芭樂,跑馬燈上標價「一盒100元,幫忙家裡賺錢脫離貧窮」,而一旁則未見父母身影。社工及警方接獲通報後,也立即前往現場查看。
屏東縣社會處表示,經瞭解,該名兒童為社會處服務個案,已經列管多年,當天社工請求警方陪同前往夜市,發現男童獨自擺攤,而其父親則在夜市附近;為維護兒童安全,社工當場向男童父親說明,並勸戒戒勿讓兒童獨自於夜市擺攤,經勸戒後由該父親帶同男童離開現場,並無警方或社工將兒童帶走之情事。
社會處指出,本個案過去社工曾多次與男童父親進行溝通、勸導,並強制性完成親職教育以及多次個案研討,此次男童獨自在夜市擺攤,已經涉嫌違反兒少權法,後續已函請父親陳述意見,並將評估依法進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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