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主遭仙人跳設局簽500萬本票,涉案5人須賠償360萬元。(資料照/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黃資真/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林姓地主遇上「仙人跳」犯罪集團,被誘騙與美女發生性行為後,丈夫再夥同他人出現逼簽500萬本票,林男隨即拿土地質押貸款給了一部分錢,然事後林男認為被騙,報警提告並向5名嫌犯求償450萬。宜蘭地院判決,5人應連帶賠償360萬。
由林姓男子與刑姓男子組成的犯罪集團,專門利用美女勾引男子上床,成員再假扮假老公上門討錢,造成至少3人受害,宜蘭地院先後依恐嚇取財罪,判決涉案10名被告3月至1年2月不等刑期。
受害者之一的林姓地主在2023年6月28日,與林男、林女、鄭女一同聚餐飲酒,過程中眾人不斷向地主勸酒,結束後鄭女佯裝酒醉,請地主陪同回家,因此晚間2人搭乘計程車回到鄭女住處,如同眾人所計畫的內容,鄭女返家後未將門上鎖,與地主發生性行為後,佯裝鄭女老公的田姓男子,夥同鄺姓男子、林姓男子便衝入房間「假抓姦」。
為表現憤怒之情,田男先持菸灰缸怒揍地主頭部要討公道,地主因此緊急打電話找林男求救,等到林男到場後,田男就要求地主簽發500萬本票。地主得知後立刻拿土地貸了376萬給林男,被追討剩下的款項時,地主驚覺有異便報警處理。
而林姓地主本案共有7人涉案,其中2人因已賠償和解完畢,地主另對5人提起民事訴訟,針對財產損失與精神撫慰金求償450萬元,宜蘭地院審酌被告等人經濟能力,扣除另2人已賠償部分,判決5人須連帶賠償36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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