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大陸解放軍參加抗戰勝利80周年軍演。(資料照/達志影像/美聯社)
中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預定於10月1日生效。對此,一位我國安官員受訪表示,這除了對台軍事動員本身,可能更要注意的是,這樣的修法,增加了台商、台灣產業在中國經營的政治和經濟雙重風險,隨時可能被徵收、隨時可能認定是「發展」相關資源,投資有去無回。
針對中共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初步上有3大特點:首先,首度將「平戰快速轉換」明文寫入法條,要求平時就做好經濟、社會與科技實力轉化為國防實力的準備;第二,擴大徵收與管制,將民用資源的「徵用」擴大為「徵收」,並納入數據、轉體、網路安全、關鍵供應鏈與傳播平台等領域的優先支援與臨時管制;第三,是將中共舊法中的「預備役人員」,調整並更名為「後備兵員」,強化動態更新機制與精準徵召。
一位我國安官員受訪時表示,在此一修正前,要回溯到2010年軍改前的版本,看門道應該從改了哪些來觀察。2015年到2016年起的軍改,習近平推動「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包括:裁減員額、重組戰區、強化聯合作戰指揮體系,並且加強「軍民融合」戰略。
國安官員表示,這些改革大幅改變了軍隊結構與國防資源調配方式。2010年版本,則是著重在「軍地分工」,在戰時或緊急狀態下,政府如何調用民用資源、組織人力物力支援軍事。
中共民用資源從「徵用」改為「徵收」 所有權不再受保障
從2026年這次新增的部分來看,國安官員說,立法目的增加「維護發展利益」,明定國防動員首要政治原則,就是中共領導、習近平強軍思想,也是第一次將國防動員定義成,保障平戰快速轉換,將經濟和社會實力轉換為國防實力的活動。
國安官員提到,中共也將民用資源的處置,從「徵用」改為「徵收」,這差別在於對「所有權」不再受到保障,只要有必要,「國家」可以強制取得財產;而且將數據與現代科技,不論是供應鏈或人工智慧等,都納入動員範圍,並且要「開展供應鏈安全評估」,以因應供應鏈斷鏈的風險。
中共修法3大目的 國安官員示警:台商有「隨時被徵收」投資有去無回風險
針對中共的目的,國安官員表示,修改「國防動員法」,不單只是某種「對台灣的戰略工具」,更是中國軍改後的制度調整必須。
該位官員提出3大分析:首先,是「內部資源絕對整合」,把科技、產業、基礎設施都納入國家管制;第二是「政權安全感的投射」,法律強化控制,反映中共政權對自身安全的焦慮,中共政權在外部環境不確定,有美中競爭,有地緣政治壓力,對內有內部的挑戰,包括經濟下行、社會風險等,此時透過法律強化對資源的掌控,反映的是一種「安全焦慮」。
第三,國安官員點出「全面治理的延伸」,他認為,軍事動員與國家治理結合,凸顯共產政權「發展即安全、管制即穩定」的邏輯。對企業,民企被納入國防科研、維修保障體系,形成「民參軍」格局;對社會,法律明定哪些資源可「徵收」來顯示管制的正當性,透過法律化手段,把「軍民融合」制度化,鞏固政權對社會的全面掌控。
總體而言,國安官員表示,除了對台軍事動員本身,可能更要注意的是,這樣的修法,增加了台商、台灣產業在中國經營的政治和經濟雙重風險,隨時可能被徵收、隨時可能認定是「發展」相關資源,投資有去無回。
本文作者
陶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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