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長姚韋華,3年前夥同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邀里長、親友赴中國接受落地招待,意圖影響總統及立委選舉,向受邀親友、里長稱「這頓習近平請客」。一審判2人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今年2月逆轉依反滲透法改判姚韋華2年6月、簡安仕4年8月,各褫奪公權2年;最高法駁回被告上訴,全案定讞,近期將發監執行。檢調調查,2023年9月,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受南京市台辦指示及資助,委由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長姚韋華出面邀約里長、里民及其眷屬赴中國接受招待,期間食宿免費,前往桃園機場的接駁及在中國車資也免費,只須自付1萬6000餘元的機票費。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姚韋華2023年11月5日找來5名里長及9名親友赴中,接受南京市台辦的招待。餐敘時,台辦人員在現場懸掛「兩岸一家親」紅布條,江蘇省淮安市台辦副主任、南京市台辦官員則宣傳「藍白合、支持侯友宜、不要支持搞台獨分裂的民進黨」等理念,意圖影響選舉。新北地檢署獲報指揮偵辦,依「受滲透來源資助犯投票行賄罪」起訴姚、簡兩人,但一審新北地院認為證據不足,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簡安仕否認看到兩岸一家親的布條,並稱現場並非只有中國官員,還有台商協會的人,他強調自己討厭政治,沒投過總統、副總統選舉,他自己都不投票,怎可能影響人投票,請求駁回上訴。姚韋華則強調「我只是想去玩,對於對岸有誰參加一概不知,完全不了解」。蒞庭檢察官則提出各項證據指出,2人在選前兩個月和中國台辦人員餐敘,過去的供述也說有和對方討論行程、過程都有台辦人員陪同,就連餐敘的座位都是以中國官員、台灣人的穿插方式排定,整團明顯有對價關係,姚韋華甚至還和前往的親友、里長說:「這頓是習近平請客」。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採認檢方的證據,不信2人辯詞,改認定簡安仕、姚韋華違反反滲透法,改判姚韋華2年6月、簡安仕4年8月,各褫奪公權2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事用法皆無違誤法令之處,駁回簡、姚2人上訴,全案定讞,2人確定須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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