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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得立赴美利益迴避爭議 廉政署打臉蔣萬安:須揭露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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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獲選國際交換學生並取得補助,引發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爭議。北市政風處官員昨(7)日在議會答詢時強調市長未參與審核、未違法;對此,中央主管機關法務部廉政署發聲澄清,強調無論公職人員是否參與審查程序,關係人申請補助時皆負有「據實揭露身分」的法定義務。

政風處稱大寶赴美無利益衝突 廉政署秒打臉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昨日於議會質詢時,針對蔣得立獲取補助資格一事,質問法務局與政風處是否涉及利益衝突。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答詢稱,交換生申請範圍絕非市長執行職務範疇,未違反《利衝法》第5條;政風處長吳滄俯亦幫腔表示,據掌握資訊,蔣萬安並未參與相關公文簽核或補助審定。

然而,廉政署隨後發表聲明打臉北市府說法。廉政署指出,依《利衝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開公平的補助雖允許關係人申請,但前提是依同條第2項規範,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文件內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以利社會公眾知悉並判斷是否屬於受監督機關的補助範疇。

廉政署說明,依據《利衝法》施行細則第26條,申請時應明確揭露公職人員姓名、服務機關、職稱及具體關係,主管機關亦備有標準範本供事前揭露與事後公開。廉政署特別重申,公職人員本人是否參與該案審查,與身分揭露義務毫無關聯,即便公職人員未曾插手,關係人依法仍負有完整揭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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