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前連江縣政府秘書長張龍德涉任內護航妻舅蕭姓業者投標縣府標案並完成履約,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蕭姓男子等4名被告獲緩起訴處分。
蕭姓男子等4名被告在偵查中坦承犯行,檢察官予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
根據檢方調查,縣府民國109年辦理「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985萬元,採最有利標。
檢方查出蕭姓業者涉向郭姓男子公司借牌投標並取得標案,案件履約時,蕭姓男子疑遇到障礙面臨無法履約,張龍德涉護航過關。
北檢去年11月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搜索張龍德、蕭姓男子住居所及公司共6處所,並約談張龍德、蕭姓男子等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令張龍德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電子監控,蕭姓男子5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以10萬元到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編輯:李明宗)1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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