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妻小雅(化名)與女子A之間有感情糾紛,去年8月間竟跑到A女經營的店面,當著客人的面辱罵對方「做人家的小三!不要臉」,因而挨告。雲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小雅罰金9000元。

▲小雅當眾辱罵小雅「當小三、不要臉」,反而害自己挨告。(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雅與A女之間有感情糾紛,2025年8月她前往A女經營的店面,不顧店內還有其他客人,當場出言辱罵A女,包含「妳就喜歡當人家的小三嗎」、「不要那麼不要臉啦,丟臉丟死了當人家的小三」、「下衰啦!做人家的小三!不要臉!為什麼打給我老公?不要臉!沒見過妳這麼不要臉的」等話。
事後A女向警方報案,小雅到案後對於上述行為均坦承不諱。檢方認為,小雅的自白與A女的證述、監視器影像畫面等證據大致相符,訊後依法將她起訴。
雲林地院法官認為,小雅不思理性處理情感糾紛,反而跑到A女的店面鬧事,行為實在不可取,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但未與A女達成和解,最終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她罰金9000元,得易服勞役9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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