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體操選手世錦賽「被棄賽」 家屬告體操協會秘書長背信

声明:本文转载自 「联合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聽新聞 0:00 /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體操選手世錦賽「被棄賽」 家屬告體操協會秘書長背信

2026-09-11 00:00 聯合報/ 記者潘奕言曾思儒/連線報導 民進黨立委徐富癸(左)與選手家屬10日前往屏東地檢署,按鈴控告體操協會秘書長江建東涉嫌背信罪。圖/徐富癸提供民進黨立委徐富癸(左)與選手家屬10日前往屏東地檢署,按鈴控告體操協會秘書長江建東涉嫌背信罪。圖/徐富癸提供

2026名古屋亞運

屏東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取得今年荷蘭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參賽機會,體操協會在未告知選手及教練下回覆放棄。民進黨立委徐富癸昨偕選手家屬赴屏東地檢署,按鈴告發體協秘書長江建東涉嫌背信罪。潘采宸阿嬤蔡玉華說,她不懂體協長官為何這麼做?她有太多心酸,提告就是嚥不下這口氣,一定幫孫子討公道,「體協敢做就要敢承擔」。

體操協會八月廿日清晨四時許收到國際體操總會通知,潘采宸、李佳蔚取得世錦賽遞補資格,須在約廿五小時內回覆是否參賽。江建東獲報後認為,須依內部程序召開相關會議處理,但期限過於急迫,在未通知教練及選手下,直接向國際體操總會回覆「不參賽」。

教練邱意婷直到八月廿七日向體協詢問後,才知兩名選手「被棄賽」。她要求協會再向國際體操總會爭取,但相關名額已分配給其他國家,無法恢復。兩名選手知情後痛哭失聲,直問為什麼都沒人問過她們要不要去?

體協九月九日再發聲明指控「教練未主動通報,且兩名選手實測得分客觀上未達國家代表隊出賽的專業標準」,再次引爆眾怒。

體操協會事發後兩度發出聲明致歉,運動部也已要求協會十日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和具體改善措施。體協承認因內部橫向聯繫與訊息傳遞產生時間差,未能第一時間將遞補訊息轉知教練與選手,未來將建構更緊密的「雙向同步回報應變系統」。

運動部表示,體協該案件已列入一一六年經費補助缺失紀錄,作為後續補助經費審酌參據,也一併要求協會於檢討報告中提出完整依據及說明。未來針對國際總會通知期限急迫的遞補案件,應建立以保障選手參賽權益為優先的緊急處理機制,避免因內部行政程序再次造成選手喪失參賽機會。

運動部也表示,針對外界要求撤換協會秘書長,將等協會提出完整資料後通盤檢討,若協會未提出具體改善措施或經檢視有符合「國民體育法」第四十三條情形,運動部將依法續處。國民體育法第四十三條是指特定體育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各該主管機關得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全部或部分,最重可移送主管機關命令解散。

徐富癸說,體協是辦理體操國家代表隊參與國際賽事的唯一對外窗口,國家代表隊選手參賽事項,依法屬選訓委員會職權。潘采宸、李佳蔚經多年訓練獲得世錦賽參賽機會,接受或放棄除參考選手意願,依法應由選訓委員會決議,絕非秘書長得以獨斷專行;江建東未恪守職責、濫用職權,剝奪選手登上國際舞台競技權益,應追究到底。

世錦賽 提告 體操協會 體操 運動部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立即登入

體操選手世錦賽資格遭放棄 體操協會秘書長挨告背信

體操女將世錦賽被棄賽 徐富癸陪家屬控告體協秘書長江建東背信

屏東體操選手遭放棄世錦賽資格 徐富癸要求究責

影/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被棄賽」 阿嬤哭訴:為什麼不給機會?

體操選手世錦賽「被棄賽」 家屬告體操協會秘書長背信

屏東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取得今年荷蘭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參賽機會,體操協會在未告知選手及教練下回覆放棄。民進黨立委徐富癸昨偕選手家屬赴屏東地檢署,按鈴告發體協秘書長江建東涉嫌背信罪。潘采宸阿嬤蔡玉華說,她不懂體協長官為何這麼做?她有太多心酸,提告就是嚥不下這口氣,一定幫孫子討公道,「體協敢做就要敢承擔」。

2026-09-11 00:00

新聞眼/改革體壇 李洋不能只當救火員

運動部去年九月九日掛牌上路,並由高人氣的「金牌部長」李洋掌舵,當時各界無不期盼這股新氣象能撕下傳統體育署時代的弊病標籤。但一年飛逝,回頭檢視周年成績單,體育行政與各單項協會卻依然陷在「出包、澄清、再檢討」的惡性循環,讓當初改革熱情漸被現實磨耗。

2026-09-11 00:01 共 0 則留言 規範 發布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