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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嘉義男涉持刀殺父!法院認「10年以上重罪」羈押禁見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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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水上殺父命案!男胸口遭刺亡 兒子被逮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嘉義縣水上鄉發生逆子涉弒父命案,涉案黃男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逃亡之虞,獲裁定羈押禁見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閔文昱/嘉義報導

嘉義縣水上鄉15日發生一起家庭命案,69歲黃姓男子遭發現胸部中刀、倒臥住處客廳沙發,送醫前已明顯死亡,41歲長子黃姓男子則因涉有重嫌遭警方逮捕。嘉義地檢署16日晚間複訊後,認定黃男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嘉義地院訊問後裁定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日常生活必需品除外。

母親外出後父親遇害 法院認定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指出,黃男訊問時雖否認犯行,並對主觀犯意有所爭執,但依卷內證人證述、監視器畫面及其他相關事證,認定其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且屬《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的家庭暴力案件,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案發當天黃母外出期間,黃父遭持刀攻擊,返家後發現丈夫倒臥血泊報案,警方後續將當時留在現場的黃男帶回偵辦。

法院進一步指出,本案相關證人多為黃男親屬,平時即有接觸、聯繫機會,加上黃男案發後曾有清理現場及攜帶兇器離開的情形,且涉及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因此認為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的羈押原因。

法院審酌本案涉及生命法益遭侵害,情節重大,另考量黃男無固定工作、與家人關係疏離,案發後曾與相關證人聯繫,且對案發經過及兇器去向未能提出合理說明,在權衡人身自由、訴訟程序保全及公共利益後,認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自9月16日起羈押2月並禁見。不過,法院也強調,羈押是為保全偵查及審判程序的強制處分,並非認定被告有罪,後續是否成立犯罪及應負何種刑事責任,仍待檢警偵辦及法院審判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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