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罗士打17日讯)吉打巫统联委会主席拿督斯里玛哈兹尔卡立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特赦申请应依循《联邦宪法》既定程序处理,任何政党都不应预先判断申请是否应获批准,更不能以政治立场取代特赦局的考量。
他表示,《联邦宪法》第42条文已为特赦事宜提供机制,因此相关申请不应透过政治声明或社交媒体上的“审判”决定,各方都应尊重宪法所规定的程序。
玛哈兹尔今日发文告指出,提出特赦申请并不等同否定法院裁决,两者属于不同程序。法院负责审讯、定罪及判刑,刑罚执行与其后的特赦考量亦各有既定框架。
他强调,纳吉目前所采取的并非重新审讯,也不是政治上诉,而是透过宪法提供的管道提出申请,要求获得考量。
他认为,既然宪法已赋予特赦机制相应地位,政治方面便不应在程序完成前,先行决定谁有资格或没有资格获得特赦。
玛哈兹尔表示,特赦权属于国家元首的宪法权力,因此没有任何政党可以凌驾相关程序,或试图透过政治立场左右有关考量。
批公开反对特赦形成政治压力
针对部分希盟领袖及支持者公开要求不要批准纳吉的特赦申请,玛哈兹尔批评,有关做法已在特赦程序得出结果之前表明立场,可能形成政治压力。
他指出,马来西亚建立在君主立宪及议会民主原则之上,因此对《联邦宪法》的尊重,不应因涉及的政党或人物不同而有所差别。
玛哈兹尔强调,《联邦宪法》不会随著政党颜色或个人身分而改变,各方都应让特赦申请按照既有宪法框架获得处理,而不是透过政治表态预先决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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