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维网综合报道】 新西兰政府日前宣布,2029年起地方议会可向开发商征收新的“开发征费”,政府核心部门也须缴纳,以取代现行开发贡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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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住房部长Chris Bishop、地方政府部长Simon Watts和商务与消费者事务部长Cameron Brewer日前公布“开发征费”(development levy)最终框架。地方议会可从2029年起征收,2030年前必须实施,政府核心部门也须缴纳。征费覆盖供水、污水、雨水、交通、保护区和社区基础设施,取代现行开发贡献金(development contribution)。
现行系统长期被批不一致、不灵活,让现有纳税人承担新住宅区部分成本。据RNZ报道,2021年至2031年增长相关基建资金缺口估计高达110亿纽币;若无法从新开发项目回收,将落在一般地税账单上。
毕晓普说:“新的开发征费系统将确保‘增长成本由增长本身承担’,确保新住房的受益者及开发商为增长产生的成本支付合理的费用。现行制度无法配合更灵活的规划规则,现有的纳税人不应通过地税承担本应由开发商和新住户承担的费用。”
新方案有三项变化。第一,收费区更细:预测基建成本差异显著时,地方议会须设单独征费区,而非宽泛区域加额外收费。Watts表示:“地方议会强烈支持转向开发征费,但开发商也提出了合理的关切,包括收费过高、交叉补贴问题,以及对更高一致性和可预测性的需求。”
第二,政府机构(Crown entities)与其他主体一视同仁。新西兰公屋署和交通局等政府实体此前已缴纳开发贡献金,国防部、司法部、惩教署等部门则被排除在外。在新体系下,这些部门也将被纳入征费范围。
Bishop说:“如果政府建新学校、医院等设施,对地方道路、供水网络及其他基础设施带来额外负担,支付公平份额是合理的。”
第三,商务委员会负责监管。2026年财算案已拨款3000万纽币,用于在 2026 年至 2030 年间建立这一职能。Brewer说,该委员会将制定全国统一计算方法、设定披露要求、监督运行并承担合规执法。
法案的正式出台尚需时日。《地方政府(基础设施资金)修正案》预计将于 2027 年第一季度提交审议,并经历完整的特别委员会审查程序。时间表取决于今年大选后本届政府能否连任。
在被问是否违背国家党“不加新税”承诺时,Bishop否认:“它只是取代现有开发贡献金。无论怎么看,都不是新税,而是征费,取代已有东西,只是更好做法。”
新西兰房地产委员会首席执行官Leonie Freeman表示,确定性对该行业至关重要。
“长期以来,开发费用的收取一直缺乏可预测性和一致性,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脱节。”
但Freeman强调系统须公平,包括独立监督、政府需承担其应付的份额,以及开发商相信收费与实际基建需求合理相关。
对于购房者而言,其实际影响尚不确定。反映真实成本的征费可能推高部分绿地的开发价格,而更公平的分摊则可能缓解快速发展城镇的地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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