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吳姓人妻因與鄭姓女子產生感情糾紛,於去年8月17日晚間,在社群平台Threads以個人帳號發布公開貼文,寫下「有人想當小三上不了位氣噗噗」、「不要丟你大雲林人的臉」等文字,並附上影片,公開指控鄭女意圖介入其婚姻,貼文吸引1.5萬人按讚。鄭女不滿個資被公開且名譽受損,憤而提告。案經士林地院審理,認吳女行為已損害鄭女利益,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對吳女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
公開臉部照片與社群帳號截圖
判決指出,吳女在貼文與影片中控訴「據我老公所表明,鄭小姐單戀他,還多次騷擾他」、「沒想過想當小三還這麼囂張」等語,並在影片中露出鄭女相貌、身型特徵照片,以及鄭女於Instagram與Threads所使用帳號截圖。該篇貼文隨後引發廣大迴響,吸引至少1.5萬人按讚,超過3千次分享,導致部分網友對鄭女產生負面評價,侵害鄭女隱私及個人名譽。
法院認定非法利用個資
法院審理時,吳女坦承發文與上傳影片,但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是因鄭女長期騷擾其與丈夫,發文僅為阻止對方騷擾行為。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吳女發布之內容屬私人生活領域,對公共利益論辯貢獻度極低,縱有紛爭應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而非以網路公審方式處理。
此外,吳女未經同意公開鄭女個資與照片,已超出合法利用範圍,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犯罪動機及無前科紀錄等狀況,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吳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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