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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可罚2万或监禁6个月 毕马威提醒电子发票须核实资料 | e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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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日讯)电子发票违规可面对最长6个月监禁、200至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毕马威马来西亚提醒,企业不能只求成功开票,更须确保交易资料准确、审批到位。

电子发票特别自愿披露计划将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若发现不合规情况,应在监管机构发现前,按适用规定考虑主动披露,及时补救。

毕马威马来西亚电子发票首席税务合伙人黄薇薇发文告指出,发票通过验证,只代表文件通过有关程序,不一定意味着交易已妥善审核、资料准确,或内部管控有效。

黄薇薇:发票通过验证,只代表文件通过有关程序。

她说,电子发票也考验企业如何划分责任,以及管理层和董事会是否有效监督。

开票前核实资料黄薇薇指出,企业须建立明确流程,收集买家的税务识别号码(TIN),并在开票前核实相关资料。

开出贷项或借项通知单时,也须正确填写原有电子发票号码,不能为了方便便填入“NA”。

(取自freepik)

过渡宽限期结束后,企业应检视是否过度使用汇总电子发票,确保符合税收局要求,包括交易超过1万令吉时按规定开票,自开电子发票也须限于指南允许的情况。

她说,这项工作涉及会计、采购、销售、资讯科技部门及管理层,也需要客户和供应商配合。若责任不清、各部门做法不一,资料出错后便可能难以纠正。

企业应明确划分资料管理、交易分类、审批及异常处理的责任,并建立汇报渠道。

事先防范开票错误

她指出,电子发票让内陆税收局更快发现资料不一致及违规情况。企业应设置必填资料、交易金额门槛和审批流程,监控异常交易,并定期对账,事先防范错误。

税收局已在去年12月15日发布电子发票合规审查框架,并展开执法活动。

黄薇薇说,企业可利用特别自愿披露计划期间,检验内部管控是否有效,确认员工了解职责;待机制稳健后,也可考虑参与税收局税务企业治理框架(TCGF)计划。

她强调,电子发票实施过程可用来检讨标准作业程序、明确责任,让董事会更清楚掌握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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