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律师的陪同下准时抵达法庭。(在场者提供) (新山7日讯)17岁少女吴宇恩被撞死案,今早在地庭过堂,惟法庭要求呈交附加文件,案件择定于11月25日再度过堂。
身穿白色长袖上衣、戴着口罩的被告,今早在律师的陪同下,抵达第五地庭,他在面对媒体时,呵斥摄影记者不要拍照。
被告黄达振(译音,29岁) 于9月9日上庭面控,他被控于今年8月25日凌晨12时20分至12时33分,在古来优美城主干公路第四交通圈,企图谋杀4名人士,触犯刑事法典307(企图谋杀)条文。 他当时不认罪,获准以5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展至10月7日过堂。
法官罗妮在今日堂讯上指出,本案尚需要补足一些额外的文件,即解剖报告、化学报告、车辆注册文件,及法医报告,为此订在上述日期过堂,以提交上述文件。
本案的主控官是妮薇娜。
据早前新闻报道,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载著包括17岁少女吴宇恩在内的4名乘客,在吃完宵夜欲返回各自住家途中,遭多辆车子尾随。当车行驶至案发地点发生追撞,坐在副驾驶座的吴宇恩被抛出车外,不幸伤重身亡,肇事车辆则逃逸。
柔佛警方在案发后分别于新山、古来和雪三莪多个地区展开逮捕行动,逮捕了20名男子和1名女子,年龄介于15岁至3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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