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六个机构联合执法 追缴外国车辆拖欠罚款近64万元

声明:本文转载自 「8视界」,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交警携手五个执法机构在上个月28日到30日期间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向265名拖欠罚款的外国司机追回超过63万9000元的罚款。

警察部队、移民与关卡局、陆路交通管理局、建屋发展局、国家环境局和市区重建局今天(8日)发表联合文告说,在联合执法行动期间,265名拖欠罚款的外国司机在兀兰和大士关卡被截停,并被要求缴纳涉及车辆和交通违规行为的罚款。

文告指出,我国高度重视外国司机在本地违规且未缴清罚款的问题,当局会定期针对这类司机展开执法行动。

任何违反交通条例,以及停车或车辆排放规则的外国司机,若拖欠罚款,可能被拒绝入境我国。

当局强调,为营造良好的公路安全文化,所有驾车人士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规,包括车辆限速规定,交通信号指示、缴付公路电子收费(ERP)和停车费,同时不要非法停车,并驾驶符合排放限制的车辆等。

当局也指出,所有外国注册车辆进入新加坡时,必须持有效的车辆入境准证(VEP)。自2026年11月2日起,在本地有交通、停车或车辆废气排放违规记录且未缴清罚款的外国注册车辆,将无法向陆路交通管理局(LTA)申请或更新车辆入境准证。

当局建议外国司机在在申请或更新车辆入境准证及进入我国前,可以先通过 www.axs.com.sg 查询自己是否有未缴清的罚款。

罚款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缴纳:
(a) AXS 自助服务机、AXS 网站及 AXS应用程序;
(b) 各相关机构的网站;或
(c) 各相关机构的客户服务柜台。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