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父母會趁自己還能安排財產時,提早把現金、股票贈與給子女,以為只要孩子拿到的錢沒有超過244萬元,就不用繳贈與稅,小心這個觀念可能讓你多繳一大筆錢。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就曾公布一起案例,一名父親同一年先後贈與兒子、女兒各240萬元,兩個孩子分別收到的金額都沒有超過244萬元,他因此認為不用申報。沒想到國稅局一算,因漏報遭補稅23.6萬元、裁罰23.6萬元,等於一口氣損失47.2萬元。 贈與稅244萬元免稅額怎麼算?很多人第一步就搞錯 問題就出在「244萬元到底算誰的?」依現行規定,贈與稅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而不是每一名「受贈人」各自享有244萬元額度。換句話說,一名父親一年內不管把錢送給1個人、2個人,甚至更多人,都要把當年度所有贈與金額加總計算。2026年每名贈與人的年度免稅額仍為244萬元,計算期間則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因此,如果爸爸今年給兒子200萬元,之後又給女兒100萬元,並不是因為兩個孩子分別都沒拿到244萬元就免稅,而是爸爸全年已經贈與300萬元,超過244萬元免稅額。 兒女各拿240萬元為何還被罰?一年其實送出480萬元 國稅局公布的案例中,父親在3月1日先贈與兒子240萬元,到了同年10月1日,又贈與女兒240萬元。 乍看之下,兒子240萬元、女兒240萬元,兩筆都低於244萬元,但因為贈與人都是同一名父親,因此必須合併計算,全年贈與總額其實高達480萬元。 依規定,當同一年度累計贈與金額超過244萬元時,應於超過免稅額的該次贈與行為發生之次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然而這名父親誤以為免稅額是依每名子女分開計算,因此沒有申報,最後遭國稅局查獲。 送480萬元要繳多少贈與稅?漏報代價直接翻倍 這名父親全年贈與480萬元,扣除244萬元免稅額後,課稅贈與淨額為236萬元。依適用稅率計算,原本應繳的贈與稅為23.6萬元,但因為沒有依法申報,國稅局除了追補23.6萬元稅款,另外再裁處23.6萬元罰鍰,最後補稅加罰鍰合計47.2萬元。 自2025年起適用的贈與稅級距中,課稅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部分適用15%,更高級距則適用20%,並依規定扣除累進差額。 父母幫子女買股票算贈與嗎?3種情況一次看 除了直接給現金,現在不少父母也會替子女買股票、ETF,甚至直接把自己持有的股票過戶給孩子,但不同做法在贈與稅上的認定也不太一樣。 如果父母先把現金匯進子女帳戶,再讓子女自行買進股票,原則上屬於現金贈與;若父母直接出資替子女購買股票,也可能涉及父母對子女的贈與。 另一種情況則是直接把父母名下原本持有的股票贈與給子女。依財政部規定,上市、上櫃股票的贈與價值,原則上以「贈與日當天收盤價」計算;如果當天沒有交易價格,則依規定以贈與日前最後一日收盤價等方式估定。 例如父親將自己持有的某上市公司1000股股票贈與兒子,假設贈與日收盤價為350元,這筆股票的贈與價值就是35萬元。 股票只送35萬元也要申報?這種情況別直接過戶 一般來說,同一年度贈與總額沒有超過244萬元,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但有一個例外容易被忽略。 如果贈與財產因為辦理產權移轉,需要取得國稅局核發的相關證明文件,即使贈與金額沒有超過244萬元,仍應辦理贈與稅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近期也特別提醒,股票以「贈與」方式移轉,雖然不是股票買賣,因此免繳證券交易稅,但贈與人仍須辦理贈與稅申報,取得贈與稅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後,才能辦理股票移轉過戶。 因此,即使父親只贈與價值35萬元的上市股票給子女,遠低於244萬元免稅額,沒有實際贈與稅負,也不能因此直接跳過申報程序。 想合法多給一點?爸爸、媽媽免稅額可以分開算 反過來說,244萬元免稅額既然是以「贈與人」計算,爸爸和媽媽就是兩名不同的贈與人,因此兩人可以分別使用自己的年度免稅額。 也就是說,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父親一年可運用244萬元免稅額贈與子女,母親也有自己的244萬元免稅額,夫妻合計一年可運用488萬元免稅額進行財產移轉。若採取逐年贈與方式,更要注意每筆資金來源、贈與時間與相關申報規定,避免原本想節稅,最後反而因漏報遭到補稅甚至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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