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0日讯)政府将从明年起调整绿色科技税务奖掖,其中本地制造的电动车基础设施,可享有100%绿色投资税务津贴(GITA),其他符合资格的电动车基础设施则享有60%津贴。
根据2027年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附录,政府将重新划分企业自用绿色科技资产的税务奖掖类别,将本地制造的电动车基础设施列入第一级奖掖,可享有100%投资税务津贴,并抵扣70%的法定收入。
至于其他符合资格的电动车基础设施,则归入第二级奖掖,可享有60%投资税务津贴,同样可抵扣70%的法定收入。
除了电动车基础设施,本地制造的废料堆肥及回收系统,以及废水循环再利用和雨水收集系统,也被列入第一级奖掖,享有100%投资税务津贴。
此外,巴士、客货车、厢式多用途车辆、搬运车辆、码头牵引车、叉车、轻型货车、罗厘及重型车辆等,也被列入第一级合格资产清单。
另一方面,商业用途的电动车充电站项目,绿色投资税务津贴将从现有的100%调整至60%,可抵扣的法定收入比例也从100%降至70%,奖掖期限维持5年。
有关调整是政府重新检讨绿色科技税务奖掖的一部分,旨在配合国家可持续能源转型,以及2050年实现净零碳排放的目标。
其他绿色科技项目方面,政府将海洋温差发电纳入第一级绿色投资项目,与绿色氢能同列,可享有100%投资税务津贴,并抵扣100%或70%的法定收入,奖掖期限为5年加5年。
至于生物质能、沼气、小型水力发电、地热能及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则列入第二级奖掖,可享有60%投资税务津贴,并抵扣70%的法定收入,奖掖期限为5年。
在企业自用绿色科技资产方面,政府也将可再生能源系统与储能电池系统(BESS)或能源储存系统(ESS)结合的项目,列入第一级奖掖。
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系统包括生物质能、沼气、小型水力发电、太阳能、地热能及风能,可享有100%投资税务津贴,并抵扣70%的法定收入。
商业用途绿色投资项目的新奖掖,适用于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在2027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申请。
自用绿色科技资产的奖掖,则适用于上述期间购买,并获得马来西亚绿色科技与气候变化机构(MGTC)认证的合格资产。企业须在购买资产后的24个月内,向MGTC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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