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男彩券中獎千萬元。(示意圖/CFP)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江西南昌一名張姓男子幸運中了千萬彩券大獎,扣稅後實拿892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台幣4315萬元),沒想到短短25天就幾乎花光,帳戶最後只剩28.13元(約台幣136元)。更誇張的是,他竟花費718萬餘元(約台幣3473萬元)打賞直播主,甚至為了繼續揮霍,向合夥人詐騙449萬餘元(約台幣2172萬元)。
據《紅星新聞》報導,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書。判決指出,張男2014年左右認識邱姓男子,雙方於2016年決定合夥開公司,由邱男負責出資、張男實際經營,獲利平均分配。後來公司經營不善,兩人又商議架設外匯交易平台,截至2019年8月25日,邱男累計投入1474萬餘元,張男僅返還454萬餘元,其餘款項部分用於公司營運,部分則被他拿去個人消費。
2019年8月26日,張男突然中了彩券大獎,扣稅後獲得892萬2977.2元。他當天先償還邱男200萬元,剩餘獎金卻幾乎全部用於個人揮霍。到了同年9月19日,距離領獎僅24天,這筆中獎款項的帳戶餘額竟只剩28.13元。張男事後坦承,自己曾向直播平台累計轉帳718萬3589元,用於打賞直播主,卻從未告知合夥人。

▲張男將絕大多數獎金用於打賞直播主。(示意圖/CFP)
然而,揮霍完彩券獎金後,張男仍未收手。他從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間,陸續以公司經營需要資金、款項遭凍結必須解凍等理由,持續向邱男索取金錢,扣除部分返還款項後,合計詐得449萬餘元,並將款項用於打賞直播主及個人消費。
張男於2024年11月4日遭警方逮捕,偵訊時坦承,所謂資金遭凍結根本是謊言,先前出具承諾書也只是為了安撫邱男家人。法院審理認為,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財物,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
一審法院依詐騙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15年,併處罰金30萬元,並須退賠邱男449萬餘元。張男不服提出上訴,但二審法院認定原判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量刑也無不當,最終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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