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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务员养老金领取年龄延至65岁 宪法法院裁定合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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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法院近日裁定,将公务员养老金领取年龄逐步延长至65岁的现行法律符合宪法。尽管参与审理的8名法官在合宪与违宪问题上各持一半意见,但由于未达到宣告违宪所需的法定人数,相关规定最终得以维持。

据韩国法律界27日消息,宪法法院22日就全国公务员劳动组合针对《公务员养老金法》附则部分条款提出的宪法诉愿作出裁决,8名法官中4人认为合宪,另4人认为违宪。根据韩国相关法律,宣告法律违宪须获得至少6名宪法法官支持,因此本案最终作出合宪裁决。

此次争议的核心在于公务员退休年龄与养老金领取年龄之间存在的收入空档期。


韩国2009年修订《公务员养老金法》,将养老金起领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2015年进一步调整过渡性规定,对1996年至2009年间入职的公务员,根据退休年份逐步推迟养老金领取时间。

按照现行规定,2024年至2026年退休的公务员可从62岁起领取养老金,2027年至2029年退休者从63岁起领取,2030年至2032年退休者从64岁起领取,2033年以后退休者则须年满65岁才能领取。

由于韩国公务员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为60岁,部分退休人员可能面临最长5年没有工资及正常退休养老金收入的空档期。

全国公务员劳动组合于2024年10月提出宪法诉愿,主张相关法律追溯适用于此前入职的公务员,构成对不同入职群体的不合理差别待遇,并侵害养老金领取权、财产权及基本生存权。

对此,持合宪意见的法官认为,公务员养老金领取年龄此前已多次调整,相关人员并非完全无法预见领取时间延后的可能性。同时,退休人员也可通过提前领取养老金的方式缓解收入中断问题。

合宪方强调,稳定养老金财政状况、推动养老金制度合理化具有重大公共利益,相关法律调整并未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也不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不过,持违宪意见的4名法官认为,现行规定过度强调养老金财政稳定,却未充分考虑退休公务员的实际经济负担。

根据规定,提前领取养老金将导致领取金额相应减少,若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最多削减25%,且减额适用于此后的整个领取期间。违宪方认为,这实际上相当于永久削减退休人员部分养老金,造成的经济损失过大。

此次裁决意味着现行养老金起领年龄逐步提高的规定将继续有效。不过,围绕公务员退休年龄与养老金领取时间如何衔接的问题,预计仍将成为韩国退休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议题。
  韩国公务员养老金公团【图片来源 韩联社】 韩国公务员养老金公团【图片来源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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