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涉嫌在2022年总统选举中公布虚假事实而受审的前总统尹锡悦,4日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与一审判决相同。如果总统候选人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最终判处罚款100万韩元或更重刑罚,其所属政党须向国库全额退还获得报销的选举费用。这意味着,一审和二审均作出了国民力量党须退还2022年总统选举后从国家获得的397亿韩元费用的判决。
二审法庭完全维持一审认定,指出尹锡悦关于从未与金建希一同见过“建真法师”全成培,以及从未向因涉嫌受贿而接受调查的龙山税务署前署长尹又镇介绍律师的说法,均属虚假。法庭指出,两项行为均侵害了选民的选择权,损害了选举公正性,犯罪情节不轻。
可以说,此次判决确认,如果抱着“先当选再说”的心态发表虚假言论,不仅总统候选人本人,推举该候选人的政党也难以逃避沉重责任。上述两件事在大选期间,曾成为尹锡悦是否具备担任国家最高行政负责人资格的重要争议。选举过程中,国民力量党曾为尹锡悦辩护,称其说法属实。
根据相关法律,本案适用最高法院上诉审应在3个月内审结的原则,最高法院最早可能于明年2月作出判决。397亿韩元超过国民力量党所持现金类资产的3倍。国民力量党的前身大国家党,曾在2004年“整车运钞”政治献金案中,为退缴收受的823亿韩元非法总统选举资金,不得不出售党部大楼。
这正是国民力量党一旦必须退还总统选举费用,必将引发巨大震动的原因。将尹锡悦推上总统候选人位置的亲尹锡悦派议员,至今仍占据党内主流。依靠党内亲尹势力和党外“尹锡悦再来”势力支持而当选的党首张东赫,在整个任期内一直对“与尹锡悦切割”态度消极。届时,要求上述党领导层和主流势力承担责任的呼声,以及要求政党从根本上改革的主张,可能同时爆发。
二审法庭解释,《公职选举法》之所以设置将总统候选人足以导致当选无效的刑罚与政党退还选举费用相挂钩的严格规定,是为了防止选举民意遭到扭曲、代议民主受到损害。此次事件应成为一个契机,让政党认识到,如果未能对总统候选人进行充分审查,甚至可能危及本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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