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米:这项指令已获律政署批准,接下来将呈交国家元首寻求御准。
律政署宣布,暂缓执行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居家服刑安排,以进一步厘清有条件特赦令的含义。
律政署今日(6日)发文告说,目前的课题涉及复杂的法律争议,关系到特赦谕令及庭令的执行,而且这种情况过去从未出现。
“律政署认为,在采取下一步行动前,须先取得明确且具决定性的法律解释。”
它说,暂缓执行纳吉的居家服刑安排是恰当之举,直至完成进一步研究,以厘清有条件特赦令的含义及释放令的法律效力。
“在此期间,纳吉须继续羁押于现有拘留地点,并遵循当局的权限及指示。”
“暂缓执行无意质疑或搁置国家元首的谕令。此举旨在确保该谕令及庭令得到准确、有序的执行,并符合法律上的实际情况。”
律政署强调,该署将在完成研究并厘清上述问题后,采取后续行动。
此外,律政署知悉,第17任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已御准向纳吉,颁布志期2026年9月18日的有条件特赦令。
该署说,根据这项有条件特赦令,纳吉获准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余刑,直至2028年8月23日,前提是他须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并遵守所定条件。
“不过,特赦令中‘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余刑,直至2028年8月23日,前提是他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这段文字应如何解读,以及这对SRC国际公司案的剩余刑期有何影响,引发法律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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