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犬Wilson傳遭虐死?花蓮消防局公布遺體、頭骨照片 17:51
15人遭螫傷!南韓釜山松島海上纜車傳蜂群攻擊 5台灣人受傷 17:20
政院周四拍板明年度總預算 今年度追加預算因「這理由」恐來不及 17:22
5旬女藥頭與小15歲男友交往...要他跑腿賣毒品 還以越南美食店當據點
2026-08-18 18:03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台南即時報導 越南 毒品 關閉54歲莊姓女藥頭與小15歲的林姓男友交往,兩人攜手在台南市區販毒牟利,莊女還利用黃姓男子的越南美食店作為毒品藏放、運輸據點,向黃調貨;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接獲線報,先將莊女、林販毒情侶檔逮捕,近日再將上游黃姓藥頭追緝到案,將再持續追查毒品供應鏈。
台南市刑大偵八隊今年4月逮捕涉嫌吸毒嫌犯,追查其毒品來源,經指認發現藥頭是綽號「姐啊」的莊姓女子,住在台南市安南區,有毒品、竊盜等前科,莊女與39歲的林姓男子交往(仁德區人,綽號大眼仔),平時由林協助莊女毒品交易事務,多次替其跑腿購買、販售毒品。
警方掌握莊女與林販毒範圍包括永康、安南、六甲、歸仁和中西區,多半是開車送毒,4月掌握其租屋處位置後,立即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將2人逮捕到案,起出大量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經向上追查莊女的毒品來源,發現是50歲的黃姓男子綽號「越南阿棋」,專案小組展開蒐證監控。
警方調查,黃因娶了越南籍妻子,在安南區開越南美食餐廳,平時有妻子擔任廚師,對外營業,但莊女與黃卻是以餐廳作為掩護,在此藏放、運輸毒品;黃因會修理機車,表面也經營機車維修生意,實際上讓毒品買家前往佯裝修車,實際上是交易毒品。
警方偵辦多月,見時機成熟後,再度報請地檢署、法院核發拘票及搜索票,於7月下旬執行搜索及拘提行動,順利將黃拘捕到案;專案小組成員中的陳姓警員多年前就讀附近高中,曾前往享用越南河粉,對黃的印象是態度親切、食物好吃,沒想到餐廳竟是毒窟。
據了解,黃會修車、又有經營餐廳,卻仍在高額獲利的誘惑下加入毒品交易,共計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3包(毛重2.96公克)、依托咪酯菸油7罐(毛重324.76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7包(毛重688.44公克)、第三級毒品FM2藥丸39顆、空氣槍1枝及30萬元等。
據了解,查扣毒品經估算市價約358萬元,警方將莊女、林、黃分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近日再將其下游5名藥腳查緝到案,一舉瓦解以黃、莊、林等3人為核心之的毒品供應網絡;刑大大隊長李宏倫表示,本案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斬斷販毒金流,打擊毒駕案件。
54歲莊姓女藥頭與小15歲的林姓男友交往,兩人攜手在台南市區販毒牟利,警方起出大量贓證物。圖/讀者提供
54歲莊姓女藥頭與小15歲的林姓男友交往,兩人攜手在台南市區販毒牟利,莊女還利用黃姓男子的越南美食店作為毒品藏放、運輸據點。圖/讀者提供
54歲莊姓女藥頭與小15歲的林姓男友交往,兩人攜手在台南市區販毒牟利,莊女還利用黃姓男子的越南美食店作為毒品藏放、運輸據點。圖/讀者提供
54歲莊姓女藥頭與小15歲的林姓男友交往,兩人攜手在台南市區販毒牟利,警方攻堅逮人。圖/讀者提供 越南 藥頭 毒品
影/高雄轎車闖紅燈連環撞!撞2車再撞賓士釀3傷 現場混亂駕駛被測出毒駕
男涉毒駕闖紅燈致4車受損釀3傷 高雄警逮人送辦
影/小黃自撞、汽車鬧區違規迴轉 北市中山警一夜查獲2疑涉毒案
影/高雄女逆向險撞警車 苦求放過稱「已戒毒」…檢測仍毒駕
5旬女藥頭與小15歲男友交往...要他跑腿賣毒品 還以越南美食店當據點
54歲莊姓女藥頭與小15歲的林姓男友交往,兩人攜手在台南市區販毒牟利,莊女還利用黃姓男子的越南美食店作為毒品藏放、運輸據點,向黃調貨;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接獲線報,先將莊女、林販毒情侶檔逮捕,近日再將上游黃姓藥頭追緝到案,將再持續追查毒品供應鏈。
2026-08-18 18:03
影/台北關加強查緝邊境毒品 阻依托咪酯偽裝洗髮精闖關
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近年偽裝成電子煙彈,各執法單位皆加強查緝。關務署台北關今天宣布,今年截至7月底共緝獲電子煙主機760台、煙油7780瓶、零組件21萬7080件及依托咪酯7.99公斤,其中電子煙違禁品幾乎都從進口貨物中查獲。
2026-08-18 14:41
球棒電擊逼供還打宮廟委員 台中警強力拘提黑幫7人
台中警方近期強勢掃蕩幫派勢力,成功查緝以33歲邱姓男子為首的犯罪組織,邱等人涉強押被害人施暴,介入新社一處宮廟糾紛,毆打委員,檢警聯手拘提邱男等7人到案,查扣改造手槍、鎮暴槍及鋁棒、鐵棍等大批凶器,全案訊後邱男以6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員依法偵辦。市警局表示,已在7月底至8月中旬,展開兩波掃黑行動,查緝治平對象44人,查扣衝鋒槍、子彈等證物,打擊幫派氣焰。
2026-08-18 11:58 共 0 則留言 規範-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