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买票占座放零食”应如何处理?专家解读相关法规
近期,一条网传视频引发公众热议。8月16日,上海至成都西的K1156次列车上,3名旅客实名制购买了6号车厢005号、006号、007号三个硬座席位车票,其中2名旅客检票乘车并按席位号就座,将零食放置到1名未检票乘车旅客车票所对应的006号空闲席位。途中,该车厢一名持无座席号车票的旅客希望在006号空闲席位就座,并请求列车员协调,列车员在核实购票和席位情况后,建议旅客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8月21日,国铁成都局对此事发布情况说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作出专业法律界定:旅客购票后未检票上车,视为该旅客不行使本次列车运行区段内的席位使用权;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和铁路旅客运输规则,该席位也不能由第三方占用和处置。有特殊需求应当向列车工作人员报备,由工作人员现场协调处置。
旅客未检票乘车
视为不行使席位使用权利
国铁成都局发布情况说明后,再次引发舆论争议,有不少网友发文支持这两名女孩,认为车票是花钱买的消费权益,购票人有权自由支配座位。另有一些网友则支持无座旅客,认为火车座位属于公共交通资源,客流紧张时闲置座位是一种浪费,买票旅客没上车,座位应该重新分配给无座票乘客或者补票乘客。对此,国铁集团相关负责人也作出了进一步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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