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2月7日,西德总理维利·勃兰特访问华沙,在华沙犹太人区起义纪念碑前突然跪下。这一跪后来成为战后德国最著名的政治画面之一。一个德国总理,以国家领导人的身份面对纳粹德国留下的罪恶,沉默地表达悔恨。它之所以有力量,恰恰因为跪下的是总理,而不是因为八千万德国人同时跪下。
这一区别很重要。
一个国家发动战争,战败以后当然有责任面对历史。责任可以非常具体:承认侵略事实,审判战争罪犯,赔偿受害国家和个人,履行战后条约,在教育中保存历史记忆,并从制度上防止同样的国家机器再次出现。德国如此,日本也如此。
但国家责任与民族原罪不是一回事。
今天一个二十岁的德国青年,没有参加过纳粹党,更没有把任何犹太人送进集中营。他当然应该知道奥斯维辛是什么,也有责任维护一个不允许纳粹主义重新掌权的制度;但不能说他因为出生为德国人,所以个人欠着一笔1939年的罪债。
这个道理放到日本也一样。
今天一个日本大学生,没有参加过侵华战争,没有去过南京,更没有袭击珍珠港。他应该知道日本帝国当年做过什么,也不应该把侵略战争美化成浪漫的帝国往事。但他的责任是认识历史和维护制度,而不是继承祖辈的个人罪责。
人口迁移更使“民族世袭罪责”显得荒谬。
今天的德国有数百万穆斯林,其中许多人的祖辈来自土耳其、中东或者其他地区。他们当然生活在德国宪政秩序之下,也应该了解德国历史,但一个祖父生活在安纳托利亚的德国公民,要怎样“反省祖先的纳粹罪行”?
日本也一样有穆斯林,有归化公民,有不同来源的移民家庭。一个祖辈来自巴基斯坦或者印度尼西亚的日本公民,难道因为换了一本日本护照,第二天便继承了南京大屠杀的个人历史责任?
显然不能如此计算。
因此所谓“德国经历了全民反省”,最好理解成一种修辞。德国真正值得肯定的,不是某种德国民族突然获得了集体道德升华,而是它用了几十年时间,把对纳粹历史的否定逐渐制度化:司法、教育、纪念体系、议会政治、文官制度以及公共文化,共同建立起一道防止历史重演的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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