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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警方存在意义被否定,一系列案件为何无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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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州相继发生的失踪事件令人震惊。案件接报警员的虚假"自行结案"令案件遭到掩盖,失踪者最终以尸体形式被发现。防止悲剧发生的初期应对缺失固然令人瞠目结舌,但若非家属重新申报及舆论关注推动,恐怕连遗体都无法被发现。在大规模搜寻失踪者的过程中又发现了另一名失踪者的遗体。漏洞百出的治安管理体系令国民不安情绪不断加剧,对警方的信任也已跌至谷底——如今国民不禁疑惑,究竟该向谁报案。

24日上午,因涉嫌渎职等罪名、涉张美兰(37岁)等失踪者虚假结案案件的济州西部警察署所属A警长,正前往出席拘留令实质审查。【照片来源:NEWISIS】 24日上午,因涉嫌渎职等罪名、涉张美兰(37岁)等失踪者虚假结案案件的济州西部警察署所属A警长,正前往出席拘留令实质审查。【照片来源:NEWISIS】

失踪案件侦查的粗糙程度令人瞠目结舌。济州西部警察署父姓警长在受理一名30多岁女性及一名60多岁男性的失踪申报后,未曾核实失踪者的行踪便向家属虚假告知"已确认其人身安全,但本人不愿与家人联系",随后擅自结案,甚至连管理失踪申报、发现记录、搜寻状况及结案理由等内容的警方内部信息网络——失踪档案系统——的登记信息也一并撤销。这意味着,在当前的警方侦查体系下,任何人都能轻易地将案件初期阶段暗中掩埋。

侦查能力同样漏洞百出。警方本月22日曾以渎职等罪名紧急逮捕父姓警长,但昨天法院批准了其逮捕合法性审查申请,将其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紧急逮捕仅适用于没有时间获取逮捕令的情形,然而警方已经掌握父姓警长的行踪,因此并不符合"来不及获取逮捕令"这一紧急性要件,故被认定为违法逮捕。这表明,警方连侦查最基本的法律要件都未能满足,只顾着仓促应付局面。

济州失踪案的虚假结案,加上光州女高中生遇害案侦查缩水、通过与利害关系人勾结掩盖案情等一系列事件,令国民对警方侦查的不信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警方高层至今除了危机应对式的一句道歉外,无一人真正担责。李在明总统昨天就失踪虚假结案事件,下令彻查真相并全面排查警方指挥监督体系。若肩负守护国民生命与安全职责的警方真心履行职责,就绝不能止步于一句道歉——须从高层开始展现担责态度,切实解决问题、完善制度。

中央日报 校 | 李霖 责编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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