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東千金用車子擋住店家門口,車上還留「無良店家」、「違約設攤」字樣 。(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鳳山一間網紅寵物咖啡廳因租約爭議與房東撕破臉,房東的蘇姓女兒使出「奧步」逼退房客,直接把自家轎車橫停在店門口整整兩個多月,車身還噴上斗大紅漆「無良店家」、「賴著不走」等字眼,活生生把愛車變成「羞辱看板」,讓上門消費的顧客看了直搖頭,店家氣得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蘇女擋車行為已經觸犯強制罪,判罰拘役50日,不過公然侮辱的部分則判無罪。
判決指出,案件發生在2023年初,陳姓女子承租店面經營寵物食品咖啡廳,白紙黑字簽下5年租約,原本打算好好經營,沒想到才過半年,房東就認定陳女擅自增設攤位、還在室內烘烤食材違反約定,堅持要單方解約。雙方各執一詞,房東女兒蘇女決定親自出馬「討公道」。
從當年10月起,蘇女天天把自小客車卡在咖啡廳大門與馬路中間,逼得客人得繞路才能進店,貨車送貨也大受影響。不僅如此,她還在車罩上動手腳,貼紙板、噴紅漆,寫滿「無良店家」、「違約設攤」、「屢勸不聽」、「解約還屋」等控訴字句,等於把私人恩怨攤在大馬路上公審,時間長達兩個多月,讓陳女的生意大受衝擊。

面對店門口天天被「路障車」堵住,陳女除了在店門貼公告向客人解釋原委,也在店家IG發文喊冤,指控房東「想單方毀約」,沒想到蘇女看了更火大,直接殺到Google地圖留下1顆星負評,狠酸「這等無任何誠信可言……的無良店家租客」,雙方戰火從租約糾紛延燒到網路公審,陳女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控告蘇女強制罪及公然侮辱罪。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蘇女把車堵在店門口,目的就是要讓顧客卻步、貨物難以進出,明顯是想用「間接強暴」手段逼店家自行搬離,已經構成強制罪,依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至於公然侮辱罪部分,法官則有不同看法。由於陳女先在IG公開發文論斷租約糾紛在先,蘇女之後洋洋灑灑列出7大點說明租約經過與個人立場,雖然用了「無良店家」等字眼,但法官認為整體內容屬於回應爭端、為自己辯護的範疇,尚未超出社會通念可忍受的界線,因此這部分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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