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不二坊」蛋黃酥每到中秋經常引爆搶購潮,老闆紀敏彥為防堵假貨,曾在臉書社團團購發現自家品牌被假冒報警,檢警進一步查出,桃園團購主張雅婷與他人合作販售7471盒、共4萬5987顆假「不二坊」蛋黃酥,涉嫌詐欺、侵犯商標並造成店家212萬元損失。結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台北地院卻接連判決敗訴。紀不服,已分別提起上訴。
據《周刊王》報導,被起訴的36歲美女團購主張雅婷在桃園藝文廣場經營藥妝店,並以「水水公主」之名從事團購生意,近年經常轉售各地熱門美食。
不二坊老闆「親自跟團」買貨認為仿冒
檢警查出,2022年6月底,張雅婷與陳鵬宇、隋文伶採三人合作模式,由張雅婷叫貨、陳鵬宇取貨、隋文伶上網銷售,在臉書社團「木柵社團」、「中永和好鄰居」、蝦皮及LINE的團媽批發群組「隨你購批發」發起團購。
紀敏彥發現後,購入一盒檢視,確認非自家生產的蛋黃酥,報警處理。
全案由台北地檢署指揮保二總隊偵辦,查出共銷售7342盒6入蛋黃酥、129盒15入蛋黃酥,依《刑法》加重詐欺、《商標法》以網路方式販賣仿冒商品罪起訴張雅婷;隋文伶不知產品來源不起訴。
攤販、團購車手證實張雅婷派人取貨
台北地院審理時,不二坊對面攤販和團購車手都證實,張雅婷有派人到不二坊取貨或者向周邊店家收貨,張雅婷是否「明知」蛋黃酥是仿冒品,法官難以判定詐欺。
另一無罪關鍵是張雅婷堅稱,賣給隋文伶的蛋黃酥都來自不二坊,隋文伶卻說仿冒品來自張雅婷,但檢警在隋文伶家查扣「張雅婷提供報價單統計」顯示,隋只跟張進貨488盒6入蛋黃酥與1盒15入蛋黃酥,有將近7千盒蛋黃酥來源不明,也沒有留存任何訂單、契約、LINE對話紀錄,加上張雅婷實際收到貨款僅44萬元,如果真的透過隋文伶賣出7342盒蛋黃酥,應收到209萬元。
北院法官也認定,本案仿冒品來自張雅婷的事證不足,今年4月認定詐欺罪嫌不成立。
商標戰也吞敗:「重點是蛋黃酥本體真偽」
在侵害商標權案中,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依據張雅婷在北院刑事詐欺無罪判決,今年7月判決不需賠償212萬元,並在判決中指出,有無仿冒的重點應該是「蛋黃酥本體真偽」,不二坊沒有提出任何分析,只針對外盒和提袋鑑定商標,難以說服法官。
張雅婷說,蛋黃酥多來自店家或代購,取得數量有限,官司讓她身心俱疲,已經停止相關團購業務。對於與隋文伶間的數量落差及仿冒來源,張雅婷稱不知情,只能等待司法最終結果。
不二坊委任律師指出,紀敏彥提告是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認為原審認事用法有誤,已依法提起上訴。紀敏彥強調,後續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以保障品牌及消費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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