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於2016年間推動新屋國中改制為新屋高中,同時規劃興建設有溫水游泳池的多功能活動中心,工程於2021年1月竣工,耗資5.7億餘元,校方於2021年4月將多功能活動中心委外營運,原本簽訂的5年契約,卻因為廠商營運狀況不佳而提前於去年8月31日解約,校方於今年1月才從新開放;桃園市審計處去年總決算出爐,點名管理有疏失要求改進。決算報告指出,新屋高中多功能活動中心採促參民營,新屋高中於2021年4月15日與民間機構簽訂營運移轉契約,2022年1月25日起正式對外營運,提供游泳、籃球、羽球及體適能健身等設施與課程,契約許可期間原訂5年,每年權利金30萬元。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但廠商實際營運後出現困境,業者認為場館設備維護、水電等營運成本偏高,加上民眾付費使用意願有限,經營效益不如預期,因此在2024年11月提出提前終止契約,雙方最後協議於去年8月31日終止委託營運關係,多功能活動中心交還新屋高中自行管理,直到今年1月才重新對外開放。審計單位認為,新屋高中在收回場館後,並未研擬完整的經營管理策略,包括場館定位、營運模式及財務管理措施都欠缺整體規劃,可能使活動中心難以達成財務自給;另委外營運管理資料保存不完整,可能影響後續履約管理、風險辨識、監督考核,也不利未來檢討經營問題及制定改善策略。教育局表示,目前規劃未來4年分階段優化活動中心設施,其中溫水游泳池將再委託專業民間機構營運,其他場地則由新屋高中自行統籌運用及維護,希望在專業經營與校方使用之間取得平衡;同時也要求學校依檔案管理規定,強化營運及財務資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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