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警以冰糖掉包毒品,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多年前發生一起誇張的毒品掉包案件。警備隊前員警陳信安,勾結學長、前員警張晉維,伺機以冰糖、白糖,或直接偷走的方式,掉包分局同仁所查獲的1300公克K他命。再由張男轉賣朋分牟利。一審將陳男判刑5年2月、張男判刑5年,二審改判陳男4年11月,張男維持5年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1日駁回上訴定讞。
遭判刑定讞的陳信安與張晉維,2人在就讀警察專科學校時就認識,互為學長、學弟。張男先前為基隆一分局員警,但2021年間爆發勾結詐騙集團騙取績效案件,更趁機A走詐團120萬元;另外也3度「假緝毒、真A毒」,藉機將查獲的毒品暗槓下。張男此案爆發後,警政署當年就將他免職,最高法院已於2025年4月間判刑6年8月定讞。
至於陳男則是2019年分發到士林分局後,總計約有2年時間請了育嬰假、侍親假,甚至還請假參選士林區的里長,所以在案發前實際上從事警職的時間約為2年。而張男剛好因為在基隆的勾結詐騙集團案遭停職,之後就找上需要績效的陳男,2人一拍即合,伺機操弄。
陳男與張男共謀,在2022年底由陳男藉機以冰糖、白糖掉包,或整包拿走的方式,共計3次對分局同事查獲的K他命毒品下手,總計取走1300克K他命毒品。所取得的毒品都由張男轉售,他再將不法所得朋分給陳男等人。分局方面察覺有異,進行調查後,揪出張男與陳男的惡行,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陳男判刑5年2月、張男判刑5年。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仍認定陳、張等人犯下「侵占公有財物」、「圖利」等罪,改將陳男判刑4年11月,張男仍維持5年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1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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