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食藥署今日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品項,其中一批馬來西亞棕櫚油因污染物質及毒素縮水甘油脂肪酸酯超標,案內20公噸油品需於邊境退運或銷毀,食藥署也針對該業者輸入的同產地、同號列品項改採逐批查驗,另有一批香港馬拉盞檢出蘇丹色素1號,1109公斤產品需於邊境銷毀、不得退運。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指出,今日公布檢驗不合格品項中,一批碁富食品報驗輸入的馬來西亞棕櫚油檢出含污染物質及毒素不符規定,案內產品檢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每公斤1561微克,超出限量標準每公斤1000微克,20140公斤需於邊境退運或銷毀。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劉芳銘解釋,因應近期油品苯駢芘超標事件,食藥署已對邊境報驗輸入油品採取加強抽批查驗措施至今年12月31日,檢驗苯駢芘與其他物質,其中縮水甘油脂肪酸是棕櫚油加工過程中會容易產生的污染物質及毒素,食藥署針對碁富食品輸入的同產地、同號列品項調整邊境查驗措施為逐批查驗。此外,劉芳銘表示,一批由程盈有限公司自香港輸入的馬拉盞檢出蘇丹色素1號,依規定為不得使用物質,案內品項計1109公斤需於邊境銷毀,不得退運。劉芳銘說,今年2月24日至8月24日止,食藥署受理香港的其他調味醬報驗計87批,其中僅這次案內的1批不合格,食藥署已從今年8月19日至明年8月18日期間,針對香港的其他調味醬在邊境採監視查驗,100%檢驗蘇丹色素合格後才可輸入。另食藥署今日公布不合格品項中,尚有一批豊漁貿易有限公司自日本輸入的海蘊,檢出無機砷每公斤1.7毫克,依規定無機砷於藻類限量為每公斤1.0毫克,因此案內3公斤產品需於邊境退運或銷毀,食藥署也針對該業者調整邊境查驗措施為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今年2月24日至8月24日止,食藥署計受理日本的其他海草及藻類報驗50批,檢驗不合格4批,不合格率8.0%,檢驗不合格原因為無機砷不合格,且食藥署已經從今年8月18日起至9月30日止,針對日本的其他海草及藻類在邊境採加強抽批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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