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9日電)花蓮縣秀林鄉選舉疑涉賄選,檢警偵辦,鄉長王玫瑰、丈夫胡智民及徐姓公益社團負責人涉嫌以餐會、禮品及現金等方式行賄,經複訊後,認為3人涉犯選罷法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王玫瑰鄉長任期屆滿,轉戰參選縣議員,交棒胡智民角逐秀林鄉長,2人都獲中國國民黨推薦參選。
檢警調查,胡智民今年3月透過壽宴免費招待具投票資格的民眾,4月村長、村幹事交流參訪期間,再發放新台幣1000元至2000元不等禮金,且都涉及選舉相關政治語言。
檢警調查,鄉公所疑將地方回饋金以公益名義,撥發給公益社團單位小太陽關懷協會,徐姓負責人再把款項用於協助參選人辦餐會宴請選民,涉賄選及侵占公益財物罪嫌等。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今天說明,即便參選人尚未登記,若先有賄選行為,後續登記成候選人仍構成賄選行為,目前專案小組查獲具體賄選事證包括發放現金、禮品及免費餐會,涉案人數將持續追查。
廖榮寬表示,經複訊後,認為王玫瑰、胡智民及徐姓公益社團負責人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編輯:張雅淨)1150909
花蓮縣秀林鄉選舉疑涉賄選,檢警偵辦,秀林鄉長王玫瑰(前右)、其丈夫胡智民(前左)及徐姓公益社團負責人涉賄,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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