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鋼示意圖。(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中鋼煉鋼廠在2024年11月間發生重大工安意外,外包莊姓工人在煉鋼廠集塵室進行濾袋拆清、更換作業時,因現場未確實執行斷能隔離,又因控制室值班員電話聯繫產生誤判,以遠端開啟出口檔板,莊男瞬間遭風機的強大氣流吸入,送醫搶救仍因外傷性窒息不治。高雄地院審理後,中鋼洪姓廠長、伍姓值班員均認罪,且已與死者家屬和解並付清賠償,各判刑6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24年11月29日下午,莊男在中鋼W3煉鋼廠集塵室出口檔板附近工作,依照標準作業程序,廠方本應在現場操作盤、控制桌及氣壓缸手閥掛上「禁止操作卡」,並上鎖完成斷能隔離,避免設備遭誤觸啟動。
不料,現場安全措施未確實落實,伍姓值班員與現場人員電話聯繫時發生誤會,竟從控制室遠端啟動出口檔板。當時就在檔板旁作業的莊男完全來不及反應,遭風機產生的強大吸力捲入,造成嚴重傷勢,最終因外傷性窒息死亡。
事故發生後,高雄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介入調查,認定中鋼未充分告知承攬商工作環境及危害因素,且未確實執行工作場所巡視及斷能隔離等安全措施,涉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疏失。
高雄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洪姓廠長及伍姓值班員涉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洪、伍2人均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兩人過去均無犯罪科刑紀錄,且案發後即積極與死者家屬協調,偵查期間已完成調解並全數給付賠償金,獲得家屬諒解及寬宥,家屬也具狀撤回告訴,同意給予兩人緩刑機會,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洪、伍各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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