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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米尔被控3项挪用控状 涉额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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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米尔被控3项挪用控状 涉额8.6亿加米尔周一赴吉隆坡地庭面控3项不诚实挪用款项控罪,他否认有罪;旁为代表律师拿督阿末再迪(赖国华摄)

(吉隆坡14日讯)首相署(宗教事务)部前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尔被控3项控状,涉及挪用总额8亿6030万8770令吉51仙的款项。

他今日在法官罗斯里面前,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现年65岁的加米尔被控作为部长,不诚实挪用4294万2074令吉(4417万沙特里亚尔)、2亿8817万2134令吉64仙(2亿5004万1622沙特里亚尔)及5亿2919万4561令吉87仙(4亿7184万8615沙特里亚尔),予Al-Rawda投资的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nd Projects Management有限公司。

他被指于2015年4月3日、2016年12月14日及2017年8月17日,在布城联邦政府行政中心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6个月至5年、鞭刑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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