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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7:4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國稅局
民眾若拿自己的錢,無償替子女或其他人購買財產,即使沒有先把錢匯給對方,而是直接支付給賣方,仍可能被視為贈與。圖/AI生成 未成年子女名下突然買進一間5,600萬元房產,錢卻是爸爸出的,小心被國稅局盯上。台北國稅局近日查獲,一名未成年人在新北市精華地段購買總價5,600萬元房地,由於購屋金額明顯超出本人資力,追查後發現,買房款項其實是由父親直接匯給賣方,國稅局最後核定父親應繳贈與稅195萬餘元。
台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自己的資金無償替他人購置財產,購買財產所支付的資金視同贈與,應依法課徵贈與稅。
不過,如果購買的是不動產,贈與金額並不是直接按照實際成交價計算,而是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因此,即使實際買房花了數千萬元,計算贈與稅時認定的贈與價值可能與成交價有不小落差。
這個案例中,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在2025年間購買新北市某精華地段房地,契約總價達5,600萬元,由於購屋金額與小明本身資力明顯不相當,引起國稅局注意。
經追查資金流向後發現,小明購屋款其實是由父親阿華直接匯入賣方帳戶支付。國稅局因此認定,阿華以自己的資金無償替兒子購買房地,已符合視同贈與規定,並通知阿華在收到通知函後10日內申報贈與稅。
阿華隨後在期限內申報,以這筆房地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土地公告現值合計2,200萬元申報贈與總額,經國稅局核定,2025年度應繳贈與稅195萬餘元。
值得注意的是,「直接替子女買房」與「先贈與現金給子女,再由子女買房」,贈與稅的計算基礎可能不同。以本案來看,房地實際成交價雖然高達5,600萬元,但因父親是直接出資替兒子購買不動產,贈與價值按土地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合計為2,200萬元。
反之,如果父親直接贈與兒子5,600萬元現金,再由兒子自行買房,原則上5,600萬元都會計入贈與總額,扣除年度贈與稅免稅額後,再依累進稅率計算贈與稅。也就是說,同樣是爸爸出5,600萬元讓孩子取得房產,資金如何移轉,可能影響贈與金額及最終稅負。
台北國稅局提醒,民眾若拿自己的錢,無償替子女或其他人購買財產,即使沒有先把錢匯給對方,而是直接支付給賣方,仍可能被視為贈與,應依法申報贈與稅。若未主動申報,在接獲國稅局通知後,也應在指定期限內完成申報,否則除了遭補徵贈與稅,還可能因違反申報義務,按核定應納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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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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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分別送錢給多名子女,要注意贈與稅免稅額不是「每個小孩各有一份」。台北國稅局提醒,贈與稅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同一人一年內不論送給幾個人、分幾次贈與,全年贈與總額合計只能扣除一次免稅額,以2026年度為例,每名贈與人全年免稅額為244萬元。
2026-09-1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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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贈與子女,只要持有農用證明,就一定能免贈與稅嗎?答案恐怕不一定。就有一名父親把名下農地贈與兩名兒子,申報時因符合農地農用規定,贈與總額原本核定為0元,沒想到國稅局事後追查發現,父親在贈與前早已知悉土地將進入區段徵收程序,認為這筆贈與實質上是為了讓兒子取得後續抵價地利益,最後補徵贈與稅123萬餘元,另加計利息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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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過世1小時帳戶竟轉出690萬!妻主張近億借款遭剔除
夫妻之間互相匯錢很常見,但這筆錢究竟是「贈與」還是「借款」,一方過世後,可能直接影響遺產稅。就有一名女子美美(化名)在丈夫阿明(化名)過世後申報遺產稅,主張丈夫生前積欠她近1億元,希望列為未償債務,從遺產總額中扣除,但國稅局追查下發現不對勁,其中一筆690萬餘元竟是在阿明死亡1個多小時後才轉入美美帳戶,加上雙方沒有借貸契約、還款方式等證明,最終不准認列這筆近億元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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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跟誰報稅不是看誰出錢多!稅局揭4大認定順序
夫妻離婚後,小孩跟誰、扶養費誰出得多,不一定直接決定誰能在報稅時列報子女免稅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離婚夫妻若各自報稅,卻同時列報扶養同一名子女,國稅局將依「雙方協議、監護權登記、同居天數、實際扶養事實」順序認定,雙方若能自行談妥由誰申報,國稅局將優先依協議認定;若談不攏,才會進一步看監護權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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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09:53 共 0 則留言 規範-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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