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東縣政府配合長照3.0提高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額度,符合資格者每月最高補助1萬5,000元。(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記者楊晨東/台東報導
為減輕中、重度失能者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的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配合長照3.0政策,115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提高補助額度,自115年1月1日起追溯實施,符合資格者每月最高補助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較原補助額度增加6萬元。台東縣政府自9月14日起受理申請。
台東縣衛生局長孫國平表示,住宿式機構是中、重度失能者重要的照顧支持,此次提高補助額度並調整認列方式,盼減輕家庭長期照顧及經濟負擔,讓有住宿照顧需求的民眾獲得適切服務。
115年度補助方案主要有三項調整:一是提高補助額度,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的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最高補助由1萬元提高至1萬5,000元,全年最高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二是改採按月認列,當月實際入住達該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即可認列1個月補助;三是提供過渡保障,114年度已核定領取12萬元補助者,如115年1月至8月累積入住達180日,該期間仍核給12萬元,9月起再依新制按月認列補助。
此外,115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原補助制度維持不變,另可申請每月5,000元住宿費用補助。
台東縣政府表示,長照3.0持續強化失能者及家庭支持,透過提高住宿式服務補助及調整認列方式,讓照顧資源更貼近實際需求。台東縣自14日起受理申請,相關資格、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可洽台東縣政府相關服務窗口,或撥打長照服務專線196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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