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曾為電視節目主持人的陳姓男子,登記參選今年(2026年)新北市泰山區的里長,上月(8月)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提供免費理髮並招待每人1份價值約50元的豆花,被檢舉意圖賄選,新北地檢署蒐證認為陳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昨(14日)搜索約談陳男與10位證人到案,訊後諭令陳男交保10萬元。
陳男出身演員訓練班,受過模特兒訓練,以主持電視節目與晚會成名,本月(9月)3日登記參選泰山區的里長,隨即在個人粉專昭告選將身分,表示要送物資做社區關懷服務,當時網友好意提醒送小物須注意賄選規定,陳男回應謝謝網友提醒,他差點就被別人檢舉。
但新北檢已接獲線報,指陳男今年8月8日舉辦「父親節義剪」,限定40位名額,由合作的快剪業者提供免費理髮服務,陳男又找豆花店招待現場民眾每人1份價值約50元的豆花,意圖藉此對選民行求賄賂。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方鈺婷指揮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蒐證,因陳男不是現任里長、義剪與招待吃豆花也非例行舉辦活動,明顯跟尋求勝選有關,昨搜索陳男住處並約談陳男,而相關業者、里民等10位證人也到案說明。
檢方複訊後,認為陳男本案行為,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陳男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證人均請回。
新北檢近期接連查獲選將送蘿蔔糕、1元美金,以及開賭博網站賭盤企圖操縱選舉結果等個案,後續還有多案偵辦中,檢方強調選舉應回歸政見、理念及服務能力的良性競爭,任何藉由贈送財物、提供免費服務或其他利益爭取選票的行為,均可能觸犯《選罷法》相關規定。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