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親帶100萬到場,作保並幫兒子辦理分期繳納。(圖/翻攝自法務部執行署新北分署)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市某男子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還在網路平台銷售商品,3年多來欠稅524萬,經國稅局通知查帳後,男子卻陸續銀行存款提領一空,被移送執行後,又無法提出合理的清償方案,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於9月4日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4日後,男子行動不便的母親籌款100萬,衝到現場辦理分期繳納,並書立擔保書作保。母子見面時當場相擁而泣,母親輕拍兒子的背,輕聲安慰說「回來就好」,男子也誇獎母親復建有成,路走得不錯,書記官見兩人母子情深,不禁感嘆動容。
新北市年約50歲的曾姓男子,前於2015年5月至2018年12月間於網路平台銷售3C產品及鍋具,因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補徵營業稅及處以罰鍰,義務人不服提起行政救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其敗訴確定在案。相關案件自2020年7月起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應納金額合506萬餘元,經執行其銀行存款等債權,僅徵起約5000元,尚欠524萬餘元(含法定利息)。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義務人於國稅局通知查帳後,陸續將其銀行存款提領一空,其中90萬元轉帳至其母親的銀行帳戶,另有470餘萬元,則於1個月內密集分次提領數萬元不等之小額現金。
新北分署多次通知義務人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及履行義務,義務人表示,其前因購買中古車,向其母親借款100萬元,轉帳90萬元至其母親銀行帳戶,是為了清償該筆借款。另其母親前出售房屋,將所得款項400萬元借給其經營網拍及代購事業,所提領的小額現金也為清償母親借款,但都沒有舉證以實其說。
新北分署再通知義務人於今年9月4日履行義務,其到場表示,頂住壓力最多每月僅能繳納1萬8000 元(將超過29年),因無法提出合理的清償方案,當日即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

▲男子遭解送至管收所。(圖/翻攝自法務部執行署新北分署)
因義務人於庭審時,表示他母親行動不便,需要照顧,法官於裁准管收後,特別提醒行政執行官要留意他母親的生活。當日書記官即致電義務人的胞妹了解現況,其胞妹表示,母親由其照顧中,生活也能自理,另因他們的父親過世後,母親都由義務人照顧,其母親相當疼愛義務人,擔心義務人遭管收會讓其母親無法承受,繼而詢問應如何始能釋放義務人。
過了3天,義務人的母親隻身搭計程車到新北分署向行政執行官表示,其昨日至管收所探視義務人,因時間短暫,聽力又不佳,依稀只聽到義務人叮囑其要照顧好自己。9月8日,新北分署借提義務人出所,義務人以電話與其母親聯絡後不久,母親即攜帶100萬元現金到場辦理分期繳納及書立擔保書作保。
義務人見母親現身,隨即快步向前給予大大擁抱,二人相擁而泣,頓時熱淚盈眶,其母輕拍其背安慰表示「回來就好」,義務人則稱讚母親復建有成,路走得不錯,彼此相互勉勵打氣。身為人母的書記官,看到母子情深,也不禁相當感動,紅了眼眶,於相關手續完成後,隨即釋放義務人。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申報納稅,於移送執行後應勇於面對,如實報告財產狀況,並自動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規避執行,輕忽新北分署強力執行惡意欠稅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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