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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遭强制关押和拘留 21承包商上诉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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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5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高庭判决,驳回21名承包商对律政司、反贪会主席及另外3人发起的诉讼;上诉人声称,他们曾遭非法拘留及恶意检控。

由法官拿督朱家兴、拿汀巴杜卡依芙萝及拿督纳扎林组成的三司裁定,上诉人的上诉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因此予以驳回。

上诉庭:缺乏事实

朱家兴在宣读判词时指出,上诉人声称他们于2014年11月16日至17日遭强制关押,以及被拘留在一个未经法律宪报公布为合法拘留地点的场所,这些申诉并不成立。

“针对恶意检控的指控,本庭认为,仅凭上诉人在地庭控方举证阶段结束时被裁定无需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他们遭到恶意检控。

“控方证据薄弱或检控表现不佳,并不等同于恶意检控。”

他说,上诉人是根据公共工程局的一份独立报告而被起诉,控方可能误解了事实或误判了证据的力度,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检控缺乏合理或正当的理由。

同时,朱家兴指出,高庭认定上诉人针对非法拘禁发起的诉讼已过诉讼时效,这项裁定正确。

21人涉挪用公款被控
地庭裁定无罪释放

涉案的上诉人包括拉扎里多拉、扎卡里亚祖索、拉欣莫哈末、沙里曼阿赞、赞里阿都马纳、仄弗兹、阿都拉欣、莫哈末尼赞、恩仄巴哈鲁丁、萨林柏拉欣、阿末阿特玛、阿都拉恩邦、奥斯曼奥马尔、莫哈末拉马丹、莫哈末阿米尔、莫哈末扎益、莫哈末萨里、阿都拉昔、尤索夫奥马尔、法克鲁普拉兹以及沙海里阿都瓦哈。

21人此前因涉嫌卷入2014年渔民房屋修缮项目的挪用公款案,被反贪会逮捕调查。他们随后在瓜拉登嘉楼地庭面控,并于2014年11月17日获准保释。

经过审讯,地庭于2017年7月31日在控方举证结束时裁定他们无罪释放。控方随后提出上诉,但于2019年2月22日撤回了上诉。

在被捕近7年后,上诉人提起民事诉讼,列出5名被告,包括律政司、反贪会主席、反贪会、马来西亚政府及一名反贪会官员。

他们要求获得包括每人100万令吉的普通损害赔偿及加重损害赔偿,以及全体上诉人合共1000万令吉的惩戒性赔偿。

今年5月8日,瓜登高庭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

今日的上诉庭审讯中,上诉人由律师莫哈末拉法伊及阿里夫丹尼尔代表;而反贪会与政府则由高级联邦律师刘宏斌和联邦律师阿末法伊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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