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6日讯)商人拿督斯里纳兹尔与其胞兄入禀高庭,挑战反贪会依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条文,要求他们申报资产的通知。
纳兹尔(47岁)与胞兄拿督穆巴拉胡申(50岁)于10月13日通过李和宝律师楼,向吉隆坡高庭提交原诉传票,并将反贪会列为答辩方。
指反贪会搜查两人住家
纳兹尔在支持宣誓书中指出,9月30日清晨约6时30分,反贪会人员同步突击搜查他与胞兄位于斯里鹅唛高原花园的住家。
他说,反贪会当时表示,两人涉嫌涉及人民银行基金会管理事务的刑事失信及滥用职权案展开调查,而他曾担任该基金会主席。
搜查充公总值3100万财物
他指出,历时约12小时的搜查行动中,当局充公了15辆总值3100万令吉的汽车、12辆总值500万令吉的摩哆、5只手表、珠宝及部分现金。
两人随后分别被延扣7天及5天,但延扣期满后,至今未被提控。
纳兹尔在宣誓书中声称,他获悉反贪会目前正草拟文件,准备向他发出第36条文资产申报通知。
律师指申报资产属恶意行事
他表示,律师已告知,若反贪会发出有关通知,其做法将属恶意行事。
他指出,两人至今未被提控,而遭充公资产总值约3600万令吉,远超反贪会所指涉及人民银行基金会的1000万令吉资金。
他认为,若当局发出有关通知,形同进行“钓鱼式调查”,侵犯宪法赋予他们免于自证其罪的权利。
因此,两人寻求法庭宣判第36条文违宪、无效及不具法律效力,并申请禁令,禁止反贪会或其代理人向他们发出或送达该条文下的任何通知。
此案定于10月19日由高庭法官简文兴(译音)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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