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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泰院踩踏事故四周年:受害者、律师与警察对抗“二次伤害”……国家逃避责任助长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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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虫”这样的恶意评论也未被起诉,惩处仍存空白

10月27日上午,首尔中区新闻中心,梨泰院踩踏事故特别调查委员会举行面向公众的中期报告会,介绍调查进展、成果及尚待解决的问题。与会者为遇难者默哀。(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

2022年10月29日,金有珍(音)在梨泰院的一条小巷中失去了妹妹。守灵时,她整夜无法放下手机。妹妹过去曾短暂担任啦啦队员的经历,经网络新闻和社区传播开来,随之涌来的是大量不堪入耳、造成二次伤害的评论。有珍彻夜联系媒体,要求删除报道、关闭评论区。她也在那时下定决心:不能就这样被悲痛击倒,要留下些什么,要为追究二次伤害的法律责任开创“先例”。

2026年10月,梨泰院踩踏事故四周年之际,她当初的决心没有白费。面对政府的放任,遗属们自行收集恶意评论、保存证据;律师代理他们走上法庭;一年多前新成立的警察厅专门侦查队也持续追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牢固的“二次伤害链条”开始出现裂痕。散布极端阴谋论、对梨泰院踩踏事故受害者实施二次伤害者,首次被判处实刑。网络上也开始出现要求自我约束的声音:“把这条帖子删了,警方正在调查。”

然而,每逢十月这个追思的季节,仇恨也总会再次抬头。接受本报采访的受害者、代理律师和警方一致表示,对事故受害者的嘲讽与蔑视一再被容忍、不断重演,这种恶性循环必须斩断。因为一个无法共情事故之痛的社会,永远无法阻止另一场悲剧。

■“那个人也曾嘲笑过这场惨案吗?”

事故发生后,有珍有两年没能上班。评论区里铺天盖地的恶意谩骂,彻底动摇了她的生活。每当在社交中遇到他人,她首先感到的总是警惕和不信任:“眼前这个人,会不会也曾嘲笑过这场事故?”她说:“就连和现在的丈夫见面前,我都先问过他:‘你怎么看梨泰院踩踏事故?’”

2023年初,金有珍收集了针对妹妹的性骚扰、贬损等二次伤害言论,提交了控告书。她强忍痛苦,与律师一起对恶意帖文逐一取证。调查查出的嫌疑人,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人。“看了判决书才知道,里面还有1996年出生的公司职员。都是和我年纪相仿、非常普通的人。他们都说自己是‘没多想,随手写的’。”

金有珍控告的9名二次伤害加害者中,有8人被判有罪并处罚金。有人提交悔过书请求从轻处罚,但她没有与任何人和解。她的想法是:“哪怕只有一个人受到惩罚,后来的人就算出于害怕也会停手。”

梨泰院惨案遇难者家属金有珍(音)。(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

■国家逃避责任带来的痛苦

从事故发生之初,律师赵仁英(音,梨泰院踩踏事故市民对策会议共同情况室室长)就一直为遇难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赵仁英律师全面着手应对二次伤害,始于结识已故李在贤(音)的家人。李在贤是事故幸存者,在事故中失去了朋友。面对每篇事故报道下的恶评,他都留言反驳“这不是事实”,独自抗争,最终离开人世,成为梨泰院踩踏事故的第159名遇难者。赵律师说:“单从法律人的角度看,确实很难切身体会到侮辱、诽谤与其他重罪相比究竟有多严重。但守在遗属身边,我才明白,一条恶评最终足以把一个人逼向死亡。”

赵仁英律师指出,二次伤害之所以演变为有组织、大范围的社会暴力,背后是“国家逃避责任”和“真相调查迟滞”。事故发生次日,时任行政安全部长官李祥敏表示,“这不是提前部署警力或消防人员就能解决的问题”。从这番言论开始,国家否认责任,真相调查一再拖延,阴谋论便乘虚而入。在绿莎坪站联合悼念处对面,极右翼YouTube博主和团体架起扩音器,向遗属和悼念民众发表仇恨言论。首尔市和龙山区则以“我们无能为力”为由撒手不管。

最终,就连二次伤害,遗属们也只能“自力救济”,而这一过程本身就像另一种刑罚。赵仁英律师说:“这对遗属来说是极其痛苦的经历。当时就连一线警察都缺乏理解,还反问他们‘这怎么就算二次伤害了?你们受了多大伤害?’”

直到事故发生近三年后的2025年7月,局面才终于出现转机。总统李在明在青瓦台举行的社会性灾难遇难者家属座谈会上接受了遗属的呼吁,警察厅随即新设二次伤害犯罪侦查队。同年9月,梨泰院踩踏事故遇难者家属协议会收集71件恶意帖文,以涉嫌《刑法》上的诽谤罪、毁损死者名誉罪、侮辱罪等提交了控告书。

律师赵仁英(音),梨泰院踩踏事故市民对策会议共同情况室室长。(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

■信念型、博关注型、牟利型加害者

洪惠贞(音)一年多来一直担任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二次伤害犯罪侦查队队长。侦查队成立之初,洪惠贞曾半信半疑:“都过去这么久了,还会有那么多恶评吗?”然而,专案组调查中发现的恶意帖文远超想象。“我原本还想,真会有人信这种东西吗?可同样的说法反复出现,人们就真的信了。”

洪惠贞将加害者的作案动机大致分为三类:一是盲信阴谋论、打着“纠正事实”旗号、怀着扭曲正义感的“信念型”;二是热衷于在网络社区博取关注的“博关注型”;三是靠刺激性内容提升访问量、借此牟利的“经济牟利型”。

最可怕的是二次伤害的“传染性”。 洪惠贞说:“在网络社区看到别人发嘲讽帖,人们就会觉得‘看来写到这种程度也没事’,于是毫无负罪感地跟风附和。”她表示:“我们在调查的同时,也在要求删除和屏蔽相关帖子。只有让恶意帖文从人们眼前消失,才能切断模仿犯罪的链条。”

侦查队成立后,4名恶意、反复实施二次伤害的人被拘留,其中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1年,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拘留、实刑判决等消息见报后,网络社区里出现了“再这样会被警察查,赶紧删掉”的警告,也有网民主动收集截图,向侦查队举报。

警察厅国家侦查本部二次伤害犯罪侦查队队长洪惠贞(音)。(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

■制度空白下,23.4%的人逃过惩处

尽管已取得进展,三人仍异口同声地表示“路还很长”。在因对梨泰院踩踏事故受害者实施二次伤害而被移送检方的64人(全部67名被移送加害者中,排除情况不明的3人)中,逃过惩处的达15人(23.4%),其中不起诉或不予移送10人,暂缓起诉5人。“‘受害者’框架,看腻了”这样的帖子,以“控告人只占全体遗属的一部分,难以认定针对特定对象”为由被不起诉。“虽然令人惋惜,但别当‘遗属虫’”(“遗属虫”为对遇难者家属的蔑称)这样的攻击言论,也因“可以解释为若今后将事故用于其他目的,就会成为‘遗属虫’”这一荒唐理由被不起诉。

另一个问题是,由于缺乏专门惩处二次伤害的独立法律,司法机关只能绕道适用《刑法》中的侮辱罪、诽谤罪和毁损死者名誉罪。洪惠贞表示:“最棘手的是没有‘侮辱死者罪’。同样的侮辱性言辞,针对在世的遗属可以追究刑责,针对逝者却很难认定罪名。”

10月24日晚,首尔中区首尔广场,梨泰院踩踏事故四周年追悼活动现场贴着悼念留言。(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

赵仁英律师则强调,国家的责任不应止于调查和处罚。“当国家不明确承认事故的原因和自身责任、选择逃避时,仇恨和阴谋论就产生了。只有国家充分尊重并接纳遗属要求查明真相的权利,才能真正斩断二次伤害的恶性循环。”

回想起与遗属见面的情景,洪惠贞再次坚定了决心:“遗属们介绍自己时,总是不报自己的名字,而是说‘我是某某的妈妈’‘我是某某的爸爸’。他们看着孩子的照片讲述孩子的故事,就好像孩子还在身边一样。哪怕要花更多时间,我们也必须积累扎实的法理和判例。这正是侦查队存在的意义。”

林宰宇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284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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