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只按抵岸价区分拥车证组别 汽车商公会建议加入车身长度为考量
新加坡汽车商公会支持合并中小型汽车(A组)和大型及豪华车(B组)拥车证组别,但认为不应单凭汽车抵岸价来区分大众市场和豪华车款,而应保留现有的引擎容量和最高动力输出标准,并加入车身长度作为考量。
代表本地主要汽车经销商和代理商的新加坡汽车商公会(Motor Traders Association),日前向陆路交通管理局提呈建议,针对当局拟议中的拥车证分类改革提出反馈。
建议保留现有区分法 加入车身长度作为考量
公会支持合并A组和B组,以及实行不同等级的回扣和附加费。不过,公会建议继续以引擎容量和最高动力输出作为汽车分类标准,并加入车身长度作为额外考量。
公会指出,车身长度是不会受市场变化影响的客观指标,也有车型认证记录(homologation records)可供核实。欧洲和日本目前也采用车身长度来区分不同类型的汽车。
陆交局正就拥车证分类展开公众咨询,建议合并A组和B组,并推出“收费和回扣制”(Fee-and-Rebate,简称Feebate)。根据这项制度,购买较低价汽车的车主可获回扣,中等价位汽车不享有回扣,也无须支付附加费,购买高价汽车的车主则须支付附加费。
延伸阅读
11月至明年1月拥车证配额仅增1.12% A组配额不变拟议中的回扣和附加费,各以1万5000元为上限。新制一旦落实,买家竞标拥车证后,实际支付的费用将根据所购汽车的价格等级,扣除回扣或加上附加费。
陆交局建议参考过去一年新注册汽车的抵岸价(Open Market Value,简称OMV)中位数,将不同车款分成三个或五个等级,以决定回扣和附加费金额。
建议为A组汽车设抵岸价上限 回扣与附加费分五级
公会认为,除了引擎容量和最高动力输出,也应考虑汽车抵岸价,并以每辆车的实际抵岸价,而非车款过去一年的抵岸价中位数,来决定所属等级。这也与现有的附加注册费(Additional Registration Fee,简称ARF)制度一致。
公会指出,同时采用这三项标准,有助于减少符合A组资格的车款,从而缓解A组拥车证竞争过于激烈的问题。
公会说,汽车抵岸价会受汇率波动、生产成本、供应链中断和汽车规格调整等因素影响,也可能出现申报价格偏低的情况。因此,单凭过去一年的抵岸价中位数来分类,未必能准确反映汽车的实际价值。
它建议,陆交局预先为A组汽车设定固定的抵岸价上限,再根据每辆车当前的实际抵岸价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让市场有更明确、稳定的分类标准。
例如,若A组汽车的抵岸价上限定为3万元,宝马216、马赛地CLA180、比亚迪海狮7(Sealion 7)和特斯拉Model 3等车款,就可能不再符合A组资格。
至于回扣和附加费,公会建议采用五级制。抵岸价低于2万元的汽车,可获1万5000元回扣;介于2万元至3万元的汽车,可获7500元回扣;超过3万元、但不超过4万元的汽车则既无回扣,也无须支付附加费。
抵岸价介于4万元至6万元的汽车,须支付7500元附加费;超过6万元的汽车,则得支付最高1万5000元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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