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40歲顧姓男子10年內3度酒駕挨罰21萬元,加上其他交通罰鍰共積欠26萬元,他遲遲未繳而被移送強制執行,原本顧男名下無財產、帳戶也無存款難以查扣,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近日發現他帳戶有存款入帳,隨即強制扣得1萬元,顧男才緊急請求分期繳納欠款。顧男因10年內3度無照又酒駕,被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裁罰21萬元,另積欠無照、未繳停車費等罰鍰,累計欠款26萬餘元,案件自2024年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後,分署多次執行其名下存款均無著,直到今年才陸續扣得零星款項。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今年8月間執行人員查得顧男帳戶有存款,立即核發扣押命令扣得1萬餘元,顧男隨即致電分署表示,這些帳戶是平時用來繳納保費的,若遭凍結將造成很大困擾,請求改以分期方式繳納欠款。桃園分署收取扣得款項後,因查無顧男其他財產所得資料,遂同意其以每月3萬5000元分期清償,聯繫過程,顧男也坦言長期深受酒癮困擾,執行人員即向他介紹酒癮治療轉介服務,顧男表示願意嘗試,並感謝執行人員協助,更提到已深切反省過去酒駕行為,今後一定不再犯。桃園分署呼籲,酒駕不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酒駕罰鍰、使用牌照稅及停車費等交通相關公法債權也應依限繳納,切勿心存僥倖而置之不理,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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