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統賴清德昨宣布,自7月1日起,除既有的第一、第二類型戰鬥部隊加給外,將新增第三類型戰鬥部隊加給,服役官兵每月增加4000元加給。對此,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表示,提高國軍待遇不論採取何種方式她都支持,但新增第三類戰鬥加給後,仍有一大部分志願役軍人完全沒有任何戰鬥加給,形成「義務役都可拿、部分志願役卻沒有」的不公平現象,仍呼籲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落實「軍人待遇條例」。徐巧芯今天在立院受訪指出,當初之所以主張調高志願役加給,就是因為除了本俸之外,志願役加給是相對最平均的待遇方式。如今第一類、第二類加完,再新增第三類,「是不是改天還要再新增第四類」?她認為,只要能提高國軍待遇,不論是什麼方式她都支持,但最終仍應回歸到一本薪資。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徐巧芯表示,目前增加到第三類後,仍有一大部分軍人朋友完全沒有看到任何戰鬥加給,她要請問「他們對國家的貢獻不重要嗎?」更何況,第三類戰鬥部隊中的志願役官兵,加給金額與義務役相同;另一方面,卻還有一批志願役國軍沒有任何戰鬥加給。現在等於所有義務役都可以拿到戰鬥加給,卻有一批志願役沒有戰鬥加給。針對這種不公平的狀況,她從昨天到今天已接到非常多軍人朋友反映,希望她能代為爭取。徐巧芯也說,另一個關鍵問題是,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明定志願役加給提高至3萬元,政府就應依法行政。因為該法通過後,行政院第一沒有提出覆議,第二也沒有不副署,第三,目前也沒有任何釋憲結果認定相關規定違憲。徐巧芯指出,相關案件送到憲法法庭,目前並沒有立案,因此三讀通過的法律,在憲法法庭作出違憲判決以前,政府就應依法行政、按照法律執行。如果行政院當初認為有任何窒礙難行之處,就應該依法提出救濟或因應措施,但行政院沒有提出覆議,也沒有不副署,總統令也已經發布。國軍弟兄原本都認為,既然法律已經三讀通過、總統也已公布,就會確實落實,「最後就是把它丟到憲法法庭,然後就置之不顧」。徐巧芯續說,公務人員退休金調整的部分,政府當初說要等釋憲,但在釋憲結果尚未出爐之前,仍決定先回到80%,「那為什麼做到我們的國軍弟兄,就完全不做這樣的處理呢?」如果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行政院可以完全不理會,甚至透過各式各樣的方式剝奪軍人權益,「那行政院會變成一個獨裁的巨獸」。徐巧芯強調,提高國軍待遇一直都是國民黨的主張,無論是「軍人待遇條例」將志願役加給提高至3萬元,或第一、第二、第三類戰鬥部隊加給,國民黨兩者都支持。她再次呼籲賴清德、卓榮泰依法行政,落實「軍人待遇條例」,執行志願役加給提高至3萬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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